人 力 资 源 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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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01日发布 2017年07月01日实施
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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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2017
1 目的
对各类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以满足相应岗位规定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本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人力资源管理及对工作人员 培训。 3 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及培训计划的制定、监督实施,负责上岗基础教育,负责员工能力的考评,负责组织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3.2 其他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岗位技能培训,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其他部门的培训进行监管。 3.3 总经理负责《年度培训计划》的批准。 4 工作程序 4.1 人力资源配置
4.1.1人力资源部负责编制各部门的《岗位说明书》,报总经理审批。经审批后的各部门岗位要求,交人力资源部作为人员选择、安排和考评的主要依据。
4.1.2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员招聘工作,人员招聘按《岗位说明书》要求选择新员工,新员工入职须填写《职工履历表》。
4.1.3 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基本情况及定岗情况编制《员工登记表》。 4.2 基本培训要求
新员工培训内容包括:
a) 公司内基础教育:包括公司概况、公司纪律和规定、安全、质量意识及GB/T19001-2008基础知识等培训内容,在入公司一个月内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
b) 岗前技能培训:包括所在岗位相关作业文件、注意事项、相关设备性能、操作过程及出现紧急情况应变措施等培训内容,由所在岗位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
内审员的培训内容包括: a) 标准知识、审核知识培训;
b) 由外部培训机构或认证咨询机构进行培训,发相关内审员证书。
特殊工作人员的培训内容包括: a) 特殊工序、关键工序人员培训;
b) 由所在岗位部门负责人进行培训,在上岗前实施,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c) 驾驶员、电焊工、电工、会计等需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工程技术人员的培训:专业技术及相关的新理论、新概念等的培训,由各部门负责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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