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的封面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副
本可用正本的复印。
7.3 投标文件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修改和增删处旁签署或盖章,方才有
效。
7.4 投标文件字迹模糊或在关键的技术、商务条款上表述不清楚,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8.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8.1 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密封,且在各自的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封口处贴上封条,启封
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封皮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8.2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
任。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指定的收标地点,并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以下证明文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启投标文件技术资信标后确认投标资格:
?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
的同时另行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密封在投标文件技术资信标中,在技术资信标开启后经评标委员会查验符合要求亦为有效);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密封在投标文件技术资信标中,在技术资信
标开启后经评标委员会查验符合要求亦为有效)。
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用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并送达到采购人,但不
得影响开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2.2 “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都应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编
号、投标单位名称,并注明“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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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从投标截止日期起至投标有效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
将被不予退还。
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 3.1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3.2 未购买招标文件;
3.3 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3.4 未密封或未装订的投标文件及由于包装不妥在送达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
五、 开标和评标
1. 评标委员会
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人员透露。如果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试图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3.
开标、评标
3.1 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启投标文件。开标前,首先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
况,确认无误后开启投标文件。
)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准时出席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代表未参加开标会的,事后不得对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
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作好记录,存档备查。投标人代表应对宣读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场进行校
核和签字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默许同意。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保证金,以及投标文件所提交证明材料是否能证明符合本项目对合格投标人的实质性要求。通过资格审查视作具备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不进入后续详细评审。 3.2 投标文件的初审(符合性检查)
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中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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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3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标处理: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文件正本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包括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不得偏离的招标要求,存在负偏离的);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付款方式、完工期(服务期)、免费质保期、适用法律法规、标准、税费等其他内容; )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或出现重大偏差)。
3.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文件;
)除.条款以外,出现其它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或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主要参数的投标文件;
)除.条款以外,出现投标项目数量与招标文件对比出现较大偏差;商务报价明细表计算错误,出现较大差错;
)除.条款以外,出现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是否为偏离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认定。
3.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6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进行核查时,若发现投标报价内容不清楚可要求投标人
书面澄清,计算上的错误,可按下面方法修正:
(1)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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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2)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价格错误进行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3.7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
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基本相符。没有重大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3.8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
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3.9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10 评标委员会对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中制订的评标方法进行综合评定打分。
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4. 投标文件的澄清
4.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
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形式并由授权代表签署,但澄清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拒不按要求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4.2 ▲ 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投标人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
件要求”,其投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5. 确定中标候选人
5.1 本次招标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
5.2 ▲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在有效标中按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即技术分与商务分之和)高低进行排序,得分前二名的投标人确定为第一和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的排序第一)
5.3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
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或者经质疑,采购人审查后,确因排名第一的候选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由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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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
5.4 采购人对决标结果不做任何解释,也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6. 评标细则详见第六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
六、 授予合同
1. 确定中标人
1.1 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
定中标人。
1.2 中标人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政采云”平台上公示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
作日。
1.3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4 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
进行署名投诉或提出质疑,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 中标通知书
2.1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当在签
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名单、社保交纳凭证、职业病健康体检报告等相关材料报备。
2.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签订合同
3.1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同时提交履约保证金。 3.2 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有权在中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要求中标人对商务报价中的不平
衡报价和缺漏项进行调整,如果中标人无合理理由拒绝调整,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且将导致其它进一步的赔偿和处罚。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的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
3.3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投标人和评
委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3.4 拒签合同的违约责任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的,以违约处理,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4. 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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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管理处路灯设施改造招投标书范本 - 图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