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
为营造规范、宜人的办公环境,保持办公场所的整齐、洁净,促进办公室卫生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一、个人卫生维护要求:
1.
办公桌、文件柜:摆放的书籍、文件等办公用品应整齐、合理,办公桌桌面除文件、电脑、口杯、电话、工具,实验设备外,不允许放其他个人物品。
2.
办公用品:笔、订书机、涂改液、即时帖、便条纸、橡皮或文件柜等,集中有序放在办公桌的一定区域内,电脑线、网线、电话线有序放置;人离开半小时以上应将桌面收拾干净。
3.
办公桌区域:严禁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物品必须放置到个人抽屉里,如饭盒、雨具、食品等。地面随时保持无纸屑、积尘、烟头、痰渍、口香糖渣等。
4.
文件资料:舍弃的文件、资料,应遵照安全、保密的原则进行销毁。
5.
新进设备:包装和报废设备以及不用的杂物应及时予以清除。
6.
垃圾桶:必须罩塑料袋,置写字台下,办公室内不准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7.
厕所的卫生:将按照清洁值班表的安排轮流负责打扫。
如果每天检查时发现厕所凌乱不干净,则扣当天值班人员的分。
二、区域划分:
责任区域分为个人区域和公共区域。
个人区域:是指个人的桌面、抽屉、电脑、文件柜以及个人办公桌周围一米之内的地面。
公共区域:是指走廊、公共通道、洗手间、会议室和未分配到部门的办公区域。 三、惩罚措施:
行政部将指派专人对办公室的个人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检查时间为:每天上午和下午分别进行一次。)
对于违反规定者将予以通报,并采取记分制,每人每周基准分100分,每周五下午进行统计,每违反一次者,则扣除一分,罚款10元钱,罚款在每周五统计总分后缴纳,所交罚款一并纳入办公室活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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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