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西宁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的
通知
【法规类别】基层法律事务 【发文字号】宁政[2017]71号 【发布部门】西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5.02 【实施日期】2017.05.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西宁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的通知
(宁政〔2017〕7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各行业、各领域专家学者和律师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要作用,决定成立西宁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如下。 主任委员:马忠英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委员:仇怀军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戴彦朝 市司法局局长
成 员:贾小煜 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1 / 3
孙青海 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宋忠义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万里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赵喜平 中共青海省委党校法学部主任、教授 张立群 青海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 王立明 青海民族大学教授 张 立 青海民族大学教授 王 刚 青海民族大学教授 曲 波 青海大学教授 张传友 青海大学教授
孔庆晶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教授
李国斌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马福祥 青海律师协会会长
陈 岩 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 张县利 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主任 杨亚西 青海西海律师事务所主任 葛明骏 青海鑫辰律师事务所主任 姜有生 青海姜有生律师事务所主任 孔庆红 青海合仁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海宁 青海竞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赵建良 青海竞帆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海生 青海同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陶永霞 青海同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2 / 3
黄小伟 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具体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林志红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西宁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工作规则
西宁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日
附件
西宁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规范和加强西宁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工作,提高政府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水平,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以下简称法律顾问委员会)是为市人民政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机构。法律顾问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为西宁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具体负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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