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卫生计生国家随机监
督抽查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国卫办监督函[2024]139号 【发布部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4.02.23 【实施日期】2024.02.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卫生计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
(国卫办监督函〔2024〕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卫生计生委监督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部署要求,我委组织制定了2024年卫生计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以下简称国家计划,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组织实施
(一)各地要根据国家计划制订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要依托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系统 1 / 2
建立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更新。县
(区)级监督机构参与一线监督执法的监督员原则上不低于本机构人员总数的70%。 (二)各地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加大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保障力度;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检查人员发现问题的能力;加强对下级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规范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的抽取与下达
(一)国家卫生计生委监督中心根据国家计划制订随机抽取规则,于2024年2月和6月分两批在国家级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系统中的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中抽取检查对象名单,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相应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 (二)国家卫生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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