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的意见
【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 【发文字号】渝办发[2012]299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11.01 【实施日期】2012.1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渝办发〔2012〕299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9〕36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国发〔2012〕14号)精神,促进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实现中小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按照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关于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联〔2011〕575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1 / 3
一、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重要意义。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是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发展环境,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的有效途径,也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社会化服务分工需求的客观需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是否完善,直接反映一个地区市场经济的发育水平和经济活力。因此,整合社会资源,鼓励和支持各种资本参与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满足中小企业多样化服务需求,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是当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314”总体部署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中小企业需求为导向,以服务小型、微型企业为重点,以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充分发挥公共服务的主导作用,通过充实完善服务网络,健全服务评价与激励机制,培育示范和服务品牌,引导带动社会资源优化配置,为中小企业科学、健康发展提供支撑。
(三)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坚持统筹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总体规划、分步推进;坚持公益性与市场化服务相结合,以公共服务带动专业化服务发展,以专业化服务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坚持重点培育与规范提升相结合,增强内生动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建设目标、基本构架、主要功能及建设模式
(一)建设目标。到“十二五”末,基本建立“三位一体”(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区县中小企业窗口服务平台+产业集聚区窗口服务平台)的重庆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体系。争创10个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打造30个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培育100家市级中小企业重点服务机构和10家具有区域特色的优质服务品牌,带动数千家专业服务机构建设。服务体系的覆盖面、需求满足率和服务满意度明显提高,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形成区域特色鲜明,服务功能完 2 / 3
善,运营规范、方便快捷、社会影响力大和品牌知名度高的服务网络体系。
(二)基本构架。形成由市和区县两级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协会(商会)、社会中介机构等服务机构共同构成的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弥补市场配置资源不足的作用,快速、便捷、适用和有效地满足中小企业创立与发展需求。 (三)主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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