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学位博士(含直攻博)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
学科名称:×××× 学科代码:××××
(以二级学科制定的,列出二级学科名称、代码,及所属一级学科名称、代码) (格式要求:标题:黑体20,一级标题:宋体四号加粗,正文宋体四号,1.25倍行距,表格字体宋体五号)
一、 学位授权点简介
参照学位授权点评估报告填写学科简介,要求言简意赅,将本学科的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特色描述清楚,字数在200字左右。
二、培养目标
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较强的批判性思维和创新性思维,能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并做出创造性的学术研究成果,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研究型人才和未来领导者。
各学科应根据上述总体要求,结合自身的特点和学科发展水平,确定与本学科相适应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
三、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是从品德、知识、能力和素质等方面对培养目标的具体化,各学科根据学校总体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制定本学科的具体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以下为范文:
1.品德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身心健康,有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恪守学术道德,崇尚学术诚信,热爱科学研究。具有严谨的科研作风和锲而不舍的钻研精神。
2.知识结构:适应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深入了解本学科发展方向及国际学术研究前沿。
3.基本能力:掌握科学研究的先进方法,能熟练地应用一门外语进行本专业的学习,具备瞄准国际学术前沿,开展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的能力。通过参与科学研究项目,能独立从事创造性的科学研究,主持科研技术开发项目,探索和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问题。
课程和培养环节的设置都要紧紧围绕培养目标和学位授予基本要求的达成度来完成。
四、培养方向
每个培养方向应至少有3名及以上博士生导师,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相关的科研成果,能开出1门及以上本培养方向的专属性课程,有充足研究经费和资源保障。鼓励在学科交叉和渗透、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领域及时设置培养方向。培养方向宜精不宜多,按照一级学科制定的培养方案,培养方向不应超过6个,按照二级学科制定的培养方案,培养方向不应超过3个。每个培养方向应有不少于100字的文字介绍。
五、学习年限
普通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6年,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
六、培养方式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主要采取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实行个别导师指导或团队导师指导。
七、学分要求
普通博士研究生总学分不低于14学分,其中必修学分不低于6学分。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总学分不低于40学分,其中必修课不低于20学分。
各学科可根据自身特点,在最低要求基础上灵活设置学分要求。 八、课程设置 1. 核心课程
列出本学科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应修的核心课程,每门课程须有100字左右的介绍。按照一级学科设置的,核心课程门数不多于7门;按照二级学科设置的,核心课程门数不多于5门。
2. 课程设置
表1普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课程体系构成(含中文授课国际博士生)
课程类型 课程 1)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学分(中文授课国际博士生由《中国概况》替代,硕士阶段已修过的,可申请学分认定); 2) 第一外国语(博士),2学分(外语优秀者可申请免修)(中文授课国际博士生由《汉语言基础》替代)。 各学科根据学校公共基础课目录自定。 学分要求 公共必修课 必修课 公共基础课 ≥4学分 ≥2学分
专业基础课 学科自定。 1) 本学科的专业选修课; 2) 跨学科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选修课。 1) 外语类校管课:1.应用型语言技能类:《研究生英语视听说》、《学术英语阅读与写作》、《英汉语言比较与翻译》;2.人文 专业选修课 ≥2学分 公共选修课 素养类:《跨文化交际与沟通》、《英语国家经典文学作品赏析》;3.ESP课程:《能源英语》、《出国留学英语》(以上每门课18学时,1个学分,必选2个学分); 2) 其他校管课。 ≥2学分 选修课 Upcic课程 Upcic是UPC Intensive Curricula的缩写,意为中国石油大学集中式课程,一般为0.5或1学分。 ≤3学分 补修课程 1) 跨学科报考或同等学力录取的研究生应补修2门我校本专业的本科生或硕士生主干课程; 2) 补修课不计入总学分; 具体课程名称根据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确定。 1) 文献阅读与开题报告(1学分); 2) 学术交流或研修(1学分)。 ≤4学分 必修环节 2学分
表2直接攻读学术博士学位研究生课程体系构成(含中文授课国际博士生)
课程类型 课程 1)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学分(中文授课国际博士生由《中国概况》替代); 2) 第一外国语(博士),2学分(外语优秀者可申请免修)(中文授课国际博士生由《汉语言基础》替代)。 各学科根据学校公共基础课目录自定。 学科自定。 1) 本学科的专业选修课; 2) 跨学科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选修课。 学分要求 公共必修课 必修课 公共基础课 专业基础课 ≥6学分 ≥14学分 选修课 专业选修课 ≥10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