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新小学学生期末表彰方案
一、奖项设置及名额
1、三好学生,每班5人。
2、学习标兵,每班3人。 3、进步之星,每班3人。 4、德育标兵,每班2人。 5、优秀班干部,每班2人。
6、优秀少先队干部,全校评选10人。
二、表彰范围
1、三好学生、学习标兵、德育标兵为1-6年级在校学生。 2、进步之星原则上为本班“扶弱”名单中学生。
3、优秀班干部以各班班委会成员为基准,为1-6年级在校学生。 4、优秀少先队干部为学校4-6年级少先队干部。
三、评选标准:
1、“三好学生”标准
在家做好孩子,在校做好学生,在社会做好公民。
“好孩子”的标准是“勤俭+孝敬”。在家庭孝顺父母、关心亲人,勤俭节约、热爱劳动。
“好学生”的标准是“合格+特长”。在学校模范遵守《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勤奋好学、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尊重他人,善于合作。各科成绩优秀以上。体育达标成绩合格。
“好公民”的标准是“公德+责任”。在社会、社区和公共场所
做到热爱祖国、文明礼貌、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环境、遵守秩序、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学习标兵”标准 (1)学习成绩在班内前3名。
(2)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尤其是在学习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
(3)无各类违纪现象。 3、“进步之星”标准
(1)遵守学校纪律,遵守公共秩序。 (2)学习成绩在本学期中进步较明显。
(3)学习态度端正,上课专心听讲,认真完成作业。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举止文明,模范遵守学校行为规范,平时表现良好。
4、“德育标兵”标准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尊敬师长,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有较强的民族自尊心和集体荣誉感。
(2)在“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有的行为习惯。 (3)学习刻苦努力,各科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5“优秀班干部”标准
具备“三好学生”条件的班干部,有1学期以上的任期,能严格要求自己,热心社会、班集体工作,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肯干,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能起模范带
头作用。
6“优秀少先队干部” 标准
(1)热情主动为集体服务,善于动脑,能创造性开展少先队工作,带领少先队员在开展少先队活动中表现突出。
(2)有民主、团结的作风,以身作则,是非分明,做少先队员的表率,在工作中主动管理,热心为队员服务。
(3)担任少先队干部1学期以上。
四、评选办法:
1、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据评选条件,发扬民主,严格审查,认真考核,确保质量。
2、三好学生、学习标兵、德育标兵、进步之星、优秀班干部评选在班主任的主持下,根据评选标准,由学生民主评选,无记名投票,差额评选出本班候选人,再征求各科任老师意见后确定人选。
3、优秀少先队干部评选在大队辅导员主持下,根据评选标准,由全体少先队干部无记名投票,差额评选出候选人,再征求各科任老师意见后确定人选。
五、其它事项:
1、每学期评选表彰一次。 2、本方案的解释权属校委会。
孟州市育新小学 201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