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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模式下社会参与型助老服务优化路径分析
作者:吴薇 陈艳莹
来源:《卷宗》2024年第14期
摘 要:政府通过PPP模式将社会企业引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领域,并为80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每月200元的补贴。本文选取了三个有代表性的社区,分别是社区(A)、社区(B)、社区(C)以及服务于相应社区的连锁化社会企业——幸福里。通过研究发现,作为服务的供给方,社会企业形式上开展服务多样,但实际上服务内容、服务形式单一且质量不高。作为服务的需求方,不同社区的老年群体由于身体健康状况差异、活动场地区域差异、是否享受补贴以及消费水平差异等因素对同一运营模式下,连锁化服务的幸福里呈现出不同的社会参与特点,供需双方在服务内容和方式上未能实现有效契合。 关键词:PPP模式;社会企业;居家社区养老;社会参与特点 1 社企概况
我们的研究对象“社会企业”,隶属于吉林省裕宸商业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起,公司承接省民政厅“吉林省社区居家养老定制化服务试点”工作,创立“幸福里”品牌,企业战略重心转入养老服务领域。“幸福里”包括三个项目类型,即助老之家、康护之家和日托之家。本文只针对助老之家的服务项目进行研究,探究助老型服务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 “幸福里”助老之家的主营业务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包括餐食服务、家政服务等项目的生活照料服务;第二部分是包括健康档案、能力评估、康复保健等项目的健康管理服务;第三部分是包括文艺活动、体育活动、文化活动、娱乐活动、旅游活动、老年互助、公益活动等项目的老年活动。
把具体的某方面的社会参与型助老服务根据活动的性质分为精神性活动与物质性服务,则生活照料服务与健康管理服务归于物质性服务范畴,老年活动归结于精神性活动范畴。(我们把精神性活动界定为能够满足老年人社交、情感、互助意识、身体素质等感性特质的活动,把物质性服务界定为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具有货币或实物给付内容的服务,不包括绝对刚性的医疗服务)
我们选取的调研对象是二道区的两个幸福里助老之家(A社区和B社区)和高新区的一个幸福里助老之家(C社区),经过前期预调研所得的信息,选择这两个发展程度有差异的区域(高新区比二道区发达),以及区域发展程度相同的不同社区(A社区和B社区),从横向与纵向两个角度探索居家社区养老模式下老年人参与幸福里服务项目的现状与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