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接收内容及范围
1、凡在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建设中形成,记载工程建设的重要活动和主要过程,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归档。 2、归档文件分为纸质档案、声像档案和电子档案。
3、建设工程纸质档案的归档内容应符合本《细则》附录一(建筑工程文件归档内容)、附录二(市政工程文件归档内容)、附录三(公路工程文件归档内容)、附录四(管线工程文件归档内容)、附录五(园林绿化工程文件归档内容)、附录六(水运工程文件归档内容) 4、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内容应符合本细则附录七(声像资料归档内容)的规定。
5、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归档内容和纸质档案归档内容一致。 6、其它工程的归档文件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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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归档质量要求
1、纸质文件的归档质量要求
(1)归档的建设工程文件应当为原件。确需复印的文件材料,要求复印件字迹清晰,反差效果良好,必须与原件内容及形式保持一致,在备考表中说明提供复印件的单位及原件保存地点并加盖公章。
(2)文字书写要求字迹工整,符合国家用字规范。图表清晰,图样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3)建设工程文件书写应采用碳素墨水。
(4)文件材料的抄写要字迹工整、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不得使用未经国家颁布实施的简化字,禁止使用涂改液。
(5)建设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210 mm),图纸应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6)竣工图应采用新蓝晒图。
1)竣工图宜在施工过程中,随着工程进度,按照国家建筑制图标准的规定进行编制,做到规格统一、图面整洁、线条清晰、字迹工整、指示明确、便于查阅。
2)注写说明等文字应采用仿宋体,字体要求从左到右排列整齐,字体的大小可参照原图以达到协调统一。
3)绘制图形、注写说明等,应统一使用碳素墨水等黑色耐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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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材料。
4)按施工图施工没有变更,应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后作为竣工图。
5)在施工过程中,原施工图内容做了更改的,宜重新绘制竣工图。若原施工图更改的内容较少,可依据变更内容和实际施工情况,在原施工图上加以修改补充,加盖竣工图章后作为竣工图。
6)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以及有其它重大改变,不宜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应重新绘制改变后的图纸,加盖竣工图章后作为竣工图。 7)对在原施工图上加以修改补充后作为竣工图的,可采用注记法和改图法绘制竣工图。
8)重新绘制的竣工图,在竣工图图标栏中应有原设计单位名称和原设计人员签字,没有原设计人员签字的应附原施工图纸。 9)必须依照经确认的变更文件和实际施工情况编制竣工图,做到图物相符。各项变更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后,应注明变更依据,可标注变更材料所在的案卷名称、卷内页号和具体条款,或直接注明变更材料的编号。
10)竣工图必须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色印泥加盖在图标栏上方或周围不压盖图形和文字的空白处。 11)竣工图章的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审核人、编制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总监、现场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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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和竣工图号。
12)竣工图章尺寸宜为80mm×50mm。。
竣工图章示例
2、声像资料的归档质量要求
工程声像资料必须真实地记录工程建设过程,同一拍摄对象应提供不同方向、景别、阶段的资料。
工程声像资料拍摄应图像清晰。建筑物、构筑物的拍摄应在良好光线下进行,应避免形体的变形,保持线条的平行度、垂直度,做到被摄物体的透视关系和结构关系合理。 (1)照片
1)以传统感光材料为载体的工程照片应冲印成5寸光面照片并刻录光盘。刻录照片扫描分辨率应达到600dpi以上,采用 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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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存储,不得进行压缩保存。
2)使用数码相机拍摄,宜使用RAW、 JPEG格式拍摄,其影像不得进行改变工程真实面貌和颜色的后期加工,保存完整的EXIF 信息。照片应冲印成5寸照片并刻录光盘。数码照相机光学分辨率不得小于600万有效像素,用数码摄像机、手机拍摄的照片不能作为归档照片。
3)一类工程照片数量不少于200张。
4)光盘中照片的序号、题名、说明应与冲印照片一致,应在光盘非数据面用记号笔标明案卷名称。 (2)录像
1)工程录像应使用专业DVcam摄像机拍摄,以DVcam PDV-64N或PDV-124N录像带作为归档用录像带。通过其他影像设备拍摄制作形成的电影胶片、录像带、光盘、视频电子文件应转制成DVcam录像带。
2)工程录像资料不少于30分钟。专题片片长不少于10分钟。 3)工程录像资料要求拍摄画面清晰、镜头平稳、色彩饱和、录像带磁迹完好。两项不同内容之间,应用字幕、彩条、黑场等标志间隔开。
4)工程录像资料必须进行编辑,配以字幕及说明。说明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拍摄内容、拍摄长度、拍摄时间、拍摄人员等。后期制作不应对资料进行有失真实性、改变物体颜色的技术处理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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