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松材线虫病防控方案
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本政办发[2018]27号 【发布部门】本溪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5.15 【实施日期】2018.05.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松材线虫病防控方案的通知
(本政办发〔2018〕27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溪市松材线虫病防控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15日
本溪市松材线虫病防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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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维护全市生态安全,保护森林资源,根据《森林病
虫害防治条例 》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防控方案。 一、基本情况
松材线虫是世界上最具危险性和毁灭性林业有害生物,主要危害黑松、马尾松、黄松、海岸松和黄山松等松属植物,还能危害华山松、油松、赤松、红松和樟子松等,松树感染松材线虫病后40天即可死亡,成片松林感病后2~3年即可毁灭。目前,我市松材线虫病防控局势十分严峻:一是根据松材线虫病的生物学特性,全市范围都是松材线虫病的适生区。二是目前在我省境内已有松材线虫病发生,松材线虫随时可能传入。三是松材线虫病危害严重,传播迅速,病程复杂,难以根治,目前尚无快速高效的防治方法。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提出的要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减轻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损失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和“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落实防治目标责任,实施科学防治,及时发现,迅速扑灭,确保我市森林、生态安全。 (二)防控原则
1.坚持突出重点、强化普查监测、严密检疫封锁、彻底治理、全面防控的原则。 2.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负责、部门协作、联防联治的原则。 3.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除治并重的原则。
4.坚持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长效防控机制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1.总体目标。 2 / 4
完成国家、省下达的防治目标任务,加强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
疫情;一旦发生疫情,自疫情确定之日起,实现1年基本消除疫情,三年彻底巩固防治成果。 2.防控任务。 (1)普查监测。
对全市松林每年按春秋两季开展全面普查,重点区域实行定点定期常年巡查监测。一是开展松树枯死、濒死及侧枝枯死的排查,发现死树、濒死树、侧枝枯死时及时进行取样鉴定。二是开展松木及其制品排查,防止疫木流入我市。三是全面开展松墨天牛、云杉花墨天牛、云杉大墨天牛等媒介昆虫的监测。监测普查工作技术按照《GB 23478-2009-T 松材线虫普查监测技术规程》执行。 (2)检疫封锁。
全面实施疫情发生区域检疫封锁,坚决禁止不按法规和技术要求采伐和处理疫木行为。强化对疫情发生区的松树苗木、木材及其制品的检疫监管,严格调运检疫,防止松木及其制品流失;非疫区要强化松木及松木包装制品落地复检,发现疫木就地销毁。林业、水务、农业、住建、交通、铁路、邮政、电力、电信、工商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联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行为,防止疫情人为传播。 (3)疫情除治。
疫情除治要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修订版)〉的通知》(林造发〔2014〕10号)执行。
清理病死树。严格按照《LY/T1865-2009 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技术规范》进行疫木清理工作。全部砍伐病死树、疑似感病木、衰弱木等,无法连根拔掉的伐桩要作喷药覆膜覆土处理,砍伐的疫木、枝桠及根桩等要按照相关除治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 防治媒介昆虫。发现松材线虫病区域,根据媒介昆虫的生物学特性及发生发展规律, 3 / 4
进行人工地面喷药防治2次以上;采取悬挂诱捕器监测媒介昆虫种群动态。
三、职责分工
各县(区,含本溪高新区,下同)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松材线虫病防控的主体责任,行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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