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
汇 总 表
(旅游行业)
分值(分) 自评(分) 评定(分) 总 分 1000 一、公共部分 700 二、行业特殊要求 300 企业名称:
(盖章)
自评时间: 年 月
评定单位:
(盖章)
评定时间: 年 月
日 日
(十四)旅游行业
1、公共部分(700分)
包括:主体合法、组织保障、宣传教育、安全权益、规章制度、
安全条件、隐患治理、事故管理、应急管理等九个方面。
类 别 (一) 1.证照齐全有效。 主 体 合 法 ︵ 40 小 计 分 ︶ 1.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在班组配备专(兼)职安全员。 2.明确企业内部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各级、各部门、各岗位安全职责,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未设置机构或配备安管人员的评为C、D级。未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扣5分,班组未配备专(兼)职安全员的扣10分。 未明确安全职责的少一项扣5分;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少一级扣5分,每少1人扣1分。 40 3.无违规转让、出租证照行为。 10 ○ 2.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核准、许可范围。 10 20 评 定 项 目 否分值 自评评定 决评 分 标 准 (分) (分) (分) 项 证照不齐的评为C级或D级。 未取证的予以取缔。 超范围的扣10分。 违规转让、出租证照的评为C级或D级。 (二) 组 织 20 20 类 别 保 障 ︵ 45 分 ︶ 评 定 项 目 3.工会组织或员工代表参与安全监督。 否分值 自评评定 决评 分 标 准 (分) (分) (分) 项 5 查记录,未落实的扣5分,落实不到位的扣3分。 小 计 45 1.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培训合格后任职。 2.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相关人员进行转岗、复工教育及全员安全技能教育。 20 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分别扣10分。 未持证上岗的扣20分,部分未持证上岗的扣10分。 查记录,未进行入厂、车间、岗位三级教育,每少一级扣5分,有人员缺漏的扣5分。 查培训记录,未进行培训的扣5分,有人员缺漏的扣3分。 查培训记录,不符合的扣2分。 查记录,未组织学习的扣5分,有人员缺漏的扣2分。 未开展安全宣传活动的扣5分;未征订有关安全报、刊的扣2分。 20 15 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三) 设备的应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的“四新”安全教育培宣 训。 传 教 育 ︵ 75 分 ︶ 5.教育培训的课程、课时安排符合规定。 6.组织员工学习本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征订有关安全生产报刊杂志、安全生产读物,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小 计 5 5 5 5 75 类 别 评 定 项 目 1.与员工订立的劳动合同必须有明确的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 否分值 自评评定 决评 分 标 准 (分) (分) (分) 项 劳动合同无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的扣5分,缺项的扣3分。 现场查问,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 查台帐及现场抽查,未落实的扣5分,落实不到位的扣3分。 未参加工伤等社会保险的扣10分,部分人员未参加的扣5分 未定期组织健康检查的扣5分,员工未按要求体检的扣3分。 未制定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专项工作方案的扣5分,缺项的扣3分。 5 (四) 安 全 权 益 ︵ 30 分 ︶ 2.从业人员熟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3.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佩戴、使用。 4.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等社会保险费。 5 5 10 5.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从业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小 计 5 30 5 1.制订和实施企业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专项工作方案。 类 别 评 定 项 目 否分值 自评评定 决评 分 标 准 (分) (分) (分) 项 2.建立并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履职报 告、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培(五) 训、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安全技术审批、检维修安全规 管理、设备设施管理、重大安全业绩考核章 危险源管理、奖惩、防爆、防尘及防毒管制 理、消防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职业安全健康管度 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等制︵ 度。 45 分 ︶ 3.企业应对实施作业许可证管理的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作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10 缺项的扣5分。 未实施的扣3分。 10 未经审批作业的扣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