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型企业:一个更为特别的合约
知识型企业(姚诗煌,1997),有人称之为后现代式企业(张曙光,1996),也有人泛指高科技企业(张维迎,1996)。这一概念是伴随着知识经济概念的提出而提出的,而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无关。若是咱们把知识经济概念为成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派和利用基础上的经济形态(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1996),与此相对应,咱们就可以够把知识型企业解释为,以知识经济为前提,从事知识和信息型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依照现代企业理论,企业是市场里的企业,企业合约的特别的地方是把它理解成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一路订立的合约。进一步说,企业合约之所以特别,来源于企业组织包括着对人力资本的利用,又由于人力资本的产权特性,使直接利用这些经济资源时无法采取用“事前全数讲清楚”的合约模式(周其仁,1996)。固然,知识型企业也是市场里的企业,它不仅符合周其仁所界定的“特别合约”的性质,而且它是一个更为特别的企业合约。
二、知识型企业中的人力资本及其产权特征
从根本上说,企业资源要素的组织形式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以非人力资本及其所有者为主导;一类是以人力资本及其所有者为主导。虽然,前者必然是非知识型企业,后者并非必然是知识型企业,但知识型企业必然与后者相联系。判断知识型企业是非的标准,撇开
非人力资本的质量不说,不仅在于人力资本要素的存量,更为重要的是人力资本要素的质的不同。从现实的发展来看,作为知识型企业的人力资本,可能应具有如下一些特征:
第一,人力资本的高专用性。专业化经济必然引发生产要素的高度专用性。专业化经济的发展就是社会分工与企业分工彼此作用的历史的动态演化进程,而且在这一进程中分工的扩展和知识的积累是彼此作用的(杨小凯,1989)。专业化经济的实质是人力资本所有者知识结构的专业化,也就是人力资本所有者积累其专业知识的进程。换句话来讲,或是分工引发的知识积累,或是以知识积累深化的分工,二者都是专业化经济发展带来的必然结果。威廉姆森以为,人力资本的专用性是指企业中有些人材具有的某些专门知识、技术、技能或拥有的某些特定信息(1987),布莱尔把它叫做特型人力资本(1995)。不同的是,在知识型企业中,几乎在所有层面上工作的人都拥有这种专用性,只是专用性程度不同算了,创新者的创新能力其专用性最高。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在很大程度上产生了对非人力资本的套住效应,而并非是相反。人力资本的高专用性表现了知识的强专门性,越是专门知识,知识转换的本钱就越高,因此,专用性人力资本会愈来愈变得更不易退出或流动。但这不是对专业化经济发展规律的违背,相终归是它的作用才强化了专用性人力资本之间合作的团队性。
第二,人力资本的特异质性。人力资本的专用性,在必然程度上可以解释人力资本的异质性,但对知识型企业来讲,企业剩余的来源却要由人力资本的特异质性来讲明。经济学家们普遍以为,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本质区别在于边际收益形态上的不同:即在非人力资本的应用进程中呈现出一种边际收益递减趋势,而人力资本则表现为一种较强的边际收益递增趋势。最近几年来有人以为,人力资本的边际收益递增属性并非是一个常数,而是一个变数,并由此将人力资本区别为异质型和同质型。异质型人力资本(idiosyncratichumancapital)是某个特定历史阶段中具有边际收益递增生产力形态的人力资本(丁栋虹,1999)。这一观点不仅可以解释人们为何要进行人力资本投资,偏好于何种类型的人力资本投资,而且还可以说明,知识型企业的高利润率,快速扩张性,垄断性等特征产生的大体原因。进一步说,知识型企业的本质在于人力资本的特异质性。(1)特异质性人力资本所有者掌握的知识是超边际知识,这种知识取得的边际收益大于其边际本钱;这种知识就是特异质型人力资本的知识,或直接组成特异质型人力资本本身。(2)特异质型人力资本的存量和流量大大超过任何非知识型企业,而且它也不象以往那样集中于企业的某一类人身上,而是集中于许多人身上,或集中于由许多群体代表组成的复合体即专家集团身上。(3)特异质型人力资本主要体此刻知识和技术的创新者的创新能力上,而这种创新能力在所有权明晰的情况下能够加速知识和技术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