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发布《上海市2009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发布《上海市2009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

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政府采购

【发文字号】沪财库[2008]43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08.09.18 【实施日期】2009.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发布《上海市2009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沪财库[2008]43号)

各市级预算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编制的《上海市2009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已由上海市政府采购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上海市财政局

二OO八年九月十八日

1 / 3

上海市2009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一)以下项目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 1.货物

(1)机动车辆(除摩托车外); (2)机动船艇;

(3)台式、便携式计算机;

(4)服务器、工作站、磁盘阵列、路由器、网络交换机; (5)多功能一体机;

(6)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投影机(含视频展示台); (7)空调器、中央空调设备; (8)电梯; (9)锅炉;

(10)司法及行政执法部门制服(不包括标志类配件、帽类、鞋类、装具类); (11)计算机通用软件(指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中间件软件、办公软件、防病毒软件等);

(12)复印纸、胶版印刷纸、办公用再生纸制品;

(13)单项(个、件、套)预算金额超过5万元或年批量预算金额超过20万元的医疗器械设备; (14)药品;

(15)其他单项(个、件、套)预算金额超过30万元或年批量预算金额超过200万元的各类货物。 2 / 3

2.工程

(1)预算金额超过50万元的信息管理及智能化

3 / 3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发布《上海市2009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发布《上海市2009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法规类别】政府采购【发文字号】沪财库[2008]43号【发布部门】上海市财政局【发布日期】2008.09.18【实施日期】2009.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2a9185mymp55mbv23rb17u3cm9b9uy004me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