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规定如下:
办法(试行)》。根据该实施办法中:“2010年入学的学生体育考
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中关于“积极推行在高中阶
育厅下发了《辽宁省普通高中体育学科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实施
试办法各市确定”,“同时将高中体育学科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段学生毕业学业考试中增加体育考试的做法”的要求,辽宁省教
教育厅批准,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0年秋季入学的学生高中
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上报工作相结合”的精神,经省
书的必要条件之一。考试成绩达不到C者,不得颁发毕业证书。
一、考试对象
全市2010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在籍学生。
三、考试办法
二、考试效力
沈阳市2010年秋季入学普通高中学生
体育学科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办法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
普通高中体育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是学生取得高中毕业证
本着平稳过渡,以考促学,以考促练的原则,2010年秋季入
1
厅统一制定的方案执行(另发)。
四、内容及评分标准
在选项(1)和选项(2)中各自确定一项(见附表2)。
(一)考试内容
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确定我市普通
试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标准评定为A、B、C、D四个等级,
于2012年4月20日前报所属区县(市)教育局(省实验中学和
、800米(女)为必测项目;选测项目由学校根据实际测试项目,
教育局于2012年4月30日前将电子版报市教育局备案。2011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上报成绩,将每名学生的成绩折
学的普通高中学生体育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由各高中学校根据
折算后统一填写“普通高中体育学科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计分表”
(二)评分标准
年秋季入学的高中生体育学科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将按照省教育
(见附表1),该表由学校存档备查,并将该表的复印件和电子版
按照《标准》评分表评定(见附表3)。《标准》分值区域间成绩
,选项(1)和选项(2)得分除以4(小数点后非零进一)。三项总分
市直属普通高中亦按照属地化管理分区上报)存档,各区县(市)
合成100分,并按照《辽宁省普通高中体育学科学生学业水平考
得分下挂。男1000米、女800米得分除以2(小数点后非零进一)
高中体育学科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测试项目共3项:1000米(男)
2
等)。
五、免试及补考
参与并予以承认的赛事。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最高可定为75分(B等)。
(三)2010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在学校填报“普
试成绩最高可认定为60分及格(C等)。
为100分,得分在90分及以上为优秀(A等)、75分—89分为
等)赋分,其参与的比赛必须是省、市、区县(市)教育局组织或
(一)身体残疾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并丧失运动能
比赛前6名的运动员(省以上比赛前8名),经各区县(市)教育行
通高中体育学科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计分表”前参加省、市、区县
(四)各学校要在“普通高中体育学科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计
(二)对于因骨折、手术或重大疾病造成严重身体伤害未能
良好(B等)、60—74分为及格(C等)、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D
分表”上报前,将享受免试的学生在校内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政部门组织的认定小组认定批准后(见附表5),成绩按100分(A
(市)组织的田径运动会上和各类单项体育比赛中获得个人单项
医院证明,学校认定批准后(见附表4),其体育学科学业水平考
力的学生,经过学校认定批准后(见附表4)可免试,其体育学科
(五)因特殊原因未能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
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凭三级甲等(县区为县级)
3
份参加补考(随2011年入学考生的高二年级学业水平考试一起
考生及成绩在59分及以下(D等)的考生,可以在2012年10月
测试),并以补考成绩为最终成绩。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4
进行,按高二标准9
8
7
6
5
4
3
2
1
15
14
13
12
11
10
号
序
附表1
姓名
班级
学籍号
1000米
必测项目准》得分
分
按《标
折算
测试成绩
测试成绩
分
分
掷实心球
准》得按《标
折算
选项(1)
备注:请根据被测试学生的性别及选测项目对本表相应栏目进行修改后使用。
测试体育教师签字: 班主任签字: 校长签字:学校盖章:
普通高中体育学科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计分表(男生用表)(样表)测试成绩
分
分
立定跳远
准》得按《标
折算
选项(2)
总分折算
级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