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应用示范文本
(2013修订版)
二零一七年三月
编制说明
一、编制《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应用示范文本(2013年修订版)》的目的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国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正确应用《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建设部等九部委令第56号)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建市[2010]88号),落实北京市工程建设的管理要求,更好的适应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需要,保证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质量,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编制了《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应用示范文本(2013年修订版)》(以下简称《应用文本》)。
二、《应用文本》的主要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建设部等九部委令第56号);
3. 《标准施工资格预审文件》(2007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文件》);
4. 《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知》(建市[2010]88号);
5.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资格预审文件》(2010年版)(以下简称《行业标准文件》);
6.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1]12号); 7.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发包承包活动的通知》(京建发〔2011〕130号);
8. 《关于加强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在京执业活动管理的通知》(京建发〔2011〕255号);
9.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 10.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通知》[京建发(2016)444号]
11. 《北京市建筑垃圾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12. 北京市关于电子化招投标的相关规定; 13.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应用文本》针对《行业标准文件》补充和调整的主要内容
1. 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区别“适用于电子化招标投标”和“适用于非电子化招标投标”两种情况进行编写,同时对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要求表述的内容进行了细化,便于招标人进行标准化填写,并提醒申请人参与投标时将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惩戒措施。
2. 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对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不良行为记录等内容进行了补充和细化,并明确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专家不得进入审查委员会。
3.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对废标条款、电子化审查方法等内容进行了补充和细化,同时对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排序时,将市场行为信用评价纳入排序因素。
4. 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增加了“与申请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 5. 第五章“项目建设情况”保持与《行业标准文件》一致。
四、《应用文本》的适用
《应用文本》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一定规模以上,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资格预审。
因时间仓促,以及参编人员的经验与水平所限,错误与不足在所难免,恳请相关单位及专业人士予以批评指正,并将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编者,以使《应用文本》在实际使用中不断完善。
意见和建议可向编制工作小组反映。 联系电话:010-62340332
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7年3月
招标备案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
资 格 预 审 文 件
(2013年版)
招 标 人: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加盖执业资格专用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