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国家税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部门间配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国家税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部门间配合协作,搞好工商行政、税务管理和社会治安的联

合通知

【法规类别】治安管理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 【发布日期】1988.10.06 【实施日期】1988.10.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税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 部门间配合协作,搞好工商行政、税务管理和社会治安的联合通知

(1988年10月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计划单列市及南京、成都市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厅(局):

为了加强经济监督和社会治安管理,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保证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各级税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强联系,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共同做好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业务工作联系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三个部门可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联席会议,互通情况,了解有关政策规定,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如遇需要及时研究处理 1 / 2

的重大问题,可随时联系召开会议。

二、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办理各类企业和经营者的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时,各级税务机关在办理各类企业和经营者的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时,应互相书面通知,以便随时掌握情况,加强监督和管理。税务机关在办理各类企业和经营者的税务登记时,应查询其办理工商登记情

2 / 2

国家税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部门间配

国家税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部门间配合协作,搞好工商行政、税务管理和社会治安的联合通知【法规类别】治安管理【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发布日期】1988.10.06【实施日期】1988.10.06【时效性】现行有效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2952i6v7f39x6b742rz56u75f0b43501d6x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