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基础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程等要求,逐项编制排查清单。至少应包括:基础管理名称、排查内容、排查标准、排查方法、排查周期、隐患级别判定等信息。参见附录B。 6.3 确定排查项目
DB37/T 2883—201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7.2条款内容适用于本条款。 6.4 组织实施 6.4.1 排查类型
6.4.1.1 排查类型主要包括日常隐患排查、综合性隐患排查、专业性隐患排查、专项或季节性隐患排查、专家诊断性检查和企业各级负责人履职检查等。
6.4.1.2 隐患排查应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机制。 6.4.2 排查周期
6.4.2.1 根据风险点特性及危险源确定隐患排查周期(隐患排查的实施时间间隔)包括:每班一次、每周一次、每月一次、每季一次等。隐患排查周期可根据安全形式形势的变化、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等情况适当增加。
6.4.2.2 非煤矿山企业进行隐患排查的周期应满足:
——一线作业人员、班组应进行每班一次岗位安全检查;
——负责生产的车间(区队)每天至少一次对生产现场进行相关安全检查; ——非煤矿山专业职能部门每季度应组织一次专业检查;
——非煤矿山企业技术负责人应每半年组织实施对采掘、提升运输、通风防尘、防排水、供配电等
系统以及采空区进行一次安全可靠性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矿长每月组织一次系统的矿山隐患排查;
——非煤矿山企业应每年组织相关专家对矿山所有系统进行一次“诊断式”检查; ——当获知同类企业发生伤亡及险情等事故时,及时进行事故类比隐患专项检查; ——非煤矿山企业应将外包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纳入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范围。 6.4.3 组织级别
非煤矿山企业应根据自身组织架构确定不同的排查组织级别。排查组织级别一般包括公司级、专业级、部门(车间)级、班组级、岗位级。非煤矿山企业应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各车间、各部门、各岗位从业人员事故隐患排查责任。 6.4.4 治理建议
DB37/T 2883—201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7.3.4条款内容适用于本条款。 6.5 隐患治理 6.5.1 基本要求
6.5.1.1 DB37/T 2883—201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7.4.1条款内容适用于本条款。 6.5.1.2 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后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保养和监测监控,防止事故发生。
6.5.1.3 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要求进行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6.5.2 治理流程
主要包括:
——通报隐患信息。在每次隐患排查结束后,将隐患名称、存在位置、不符合状况、隐患等级、治
理期限及治理措施要求等信息向从业人员进行通报。
——下发隐患整改通知。隐患排查组织部门制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应对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措施建
议、完成期限等提出要求。 ——实施隐患治理。隐患存在单位在实施隐患治理前应当对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制定可靠的
治理措施,并时限要求实施隐患治理。
——治理情况反馈。隐患治理后,隐患存在单位向隐患整改通知制发部门报告情况。 ——隐患整改验收。隐患整改通知制发部门应当对隐患整改效果组织验收。 6.5.3 一般隐患治理
DB37/T 2883—201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7.4.3条款内容适用于本条款。 6.5.4 重大隐患治理
DB37/T 2883—201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7.4.4条款内容适用于本条款。 6.6 隐患治理验收
隐患治理完成后,应根据隐患级别组织相关人员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实现闭环管理。重大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企业应当组织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评估,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参见附录C、D)。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和治理结果应及时报告当地县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部门。 7 文件管理
非煤矿山企业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策划、实施及持续改进过程中,应完整保存体现隐患排查全过程的记录资料,并分类建档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的记录至少保存一年。档案至少应包括: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隐患排查项目清单等内容的文件成果。
——涉及重大事故隐患,其排查、评估记录,隐患整改复查验收记录等,应单独建档管理(参见附
录E)。 8 隐患排查的效果
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非煤矿山企业应至少在以下方面有所改进: ——风险控制措施全面持续有效; ——风险管控能力得到加强和提升; ——形成完备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各级隐患排查责任明晰;
——全员参与隐患排查;
——评价、分级隐患频率较高的风险,并实施管控; ——降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可能性。 9 持续改进
按DB37/T 2883第10章的规定执行。
A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
风险点 风险点等级 责任单位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作业步骤 (检查项目) 日常检查 排查周期 组织级别 专业性检查 排查周期 组织级别 综合性检查 排查周期 组织级别 ...... 排查周期 组织级别 ...... 排查周期 组织级别 编号 类型 名称 序号 名称 管控 措施 工程技术 作业活动或设备设施 管理措施 1 2 3 .. .. 培训教育 个体防护 应急处置 .....
BB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序号 专业性检查 排查项目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排查 周期 综合性检查 排查 周期 组织 级别 ...... 排查 周期 组织 级别 ...... 排查 周期 组织 级别 组织 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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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