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动物屏障环境管理制度
目的:加强动物实验屏障环境管理,确保设施安全运行,保证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质量。 范围:动物实验屏障环境
职责:动物实验屏障环境全体工作人员 内容:
1. 对工作的要求
1.1 本实验室是我校科研工作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直
接反映我校科研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因此日常管理工作受科技处的监督。
1.2 本实验室面向校内各相关专业开放,承担着科学研究与
人才培养的双重责任。要求本实验室全体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做好本职工作。
1.3凡在本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学院的领导和工作安
排。
1.4本实验室的管理、实验、饲养和辅助人员应接受专门培
训和进修,并持证上岗。
1.5 在本实验室工作和进行动物实验的全体人员,必须严格
执行《动物实验屏障环境标准操作规程(SOP)》。 1.6凡需进入本实验室工作的人员,需申请、经同意并参加
培训后,方可进入实验室。
1.7工作时间内保持各动物实验室内的安静,不可大声喧哗。 1.8未经消毒的物品以及私人用品一律不准带入屏障系统。凡需带入屏障环境与实验有关的仪器设备,必须提前申请,经同意后严格按照实验室操作规程传递进入实验室。 1.9本动物实验室为非感染性实验室,不得进行感染性实验。 2.设施管理要求
2.1本设施属于单走廊布局的实验动物实验设施,洁净区内
洁净度为l万级。
2.2本设施启用前或已停止使用一段时间后应按照使用工艺
要求进行消毒程序。
2.3设施日常运行应严格按照设备使用手册要求进行,严格
执行本部制定的屏障设施运行操作规程(SOP)进行操作。 2.4设施内的环境指标值应符合“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
(GBl4925—2010)的要求。为保证设施安全运行,每季度应进行一次自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