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消防、保卫措施
1、消防安全制度
(1)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2)施工现场实行逐级消防责任制,设专职人员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
(3)施工现场组织一支消防队,并建立值班、汇报、学习、训练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火栓和消防器具,以满足失火时的灭火需要。消火栓和消火器具严禁用做它用。
(4)新到的工人必须经过防火安全教育后,才能上岗作业。 (5)消防设施严格按施工平面图布置,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动。 (6)贯彻执行消防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规范。 (7)在职工中定期进行防火知识教育和灭火技术培训。 (8)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防止和消除隐患,必须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9)建立实施安全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制度,奖优罚劣。 (10)建立防火值班、巡逻制度。 (11)现场有明显的防火标志。 2、消防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现场建立防火领导小组、义务消防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确保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消防保卫工作。
(2)现场配备专职消防保卫人员。
(3)易燃材料专库储存,在施工程内不准作为储存易燃可燃材
料的仓库。
(4)凡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品的作业必须制定防火安全措施或灭火方案,在下达生产任务的同时进行书面防火安全技术交底。
(5)进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操作时必须保证通风良好,严禁明火及可能的火花。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6)电器焊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禁止非焊工进行作业。进行焊接作业前,要有专人检查,看火。随身携带灭火用具。
(7)施工现场消防器材和设备不得埋压、占用或挪作他用,施工现场内设置足够数量临时消火栓。
3、现场安全、保卫监理措施
(1)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落实安全、防火、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人;
(2)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必须配佩工作卡。工作卡由总包单位制作,工作卡有本人相片、姓名、所属单位、工种或职务,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标卡应分颜色区别;
(3)督促承包单位建立来访登记制度,不准留宿家属及闲杂人员。在大门的门卫室内悬挂门卫制度,并配备经过训练的保安人员,其人数需满足工地治安的要求,由建设单位与各标段承包单位协商后待定;
(4)承包单位必须经常对工人进行法纪和文明教育,严禁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及进行黄、赌、毒等非法活动,并为民工提供学习、娱乐场所;
(5)督促承包单位加强对新招民工的管理工作,严格检查三证,及时签订劳务合同,建立职工花名册;
(6)要求承包单位建立宿舍管理制度和卫生责任制度。
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6.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监理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