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正规就业女性家务劳动与工资收入关系研究
付光伟
2012-10-30 10:22:42 来源:《山东女子学院学报》2012年第2期
【作者简介】付光伟,河南大学,河南开封 475004;付光伟,男,河南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
【内容提要】以2006年中国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CHNS)成人数据为基础多元线性回归模型验证了城镇有正规工资收入在业妇女参加家务劳动时间与其工资收入之间存在显著负向影响关系。将具有相同特征男性样本加入回归模型之后发现,对于城镇有正规工资收入在业人员来说,性别对工资收入有显著负向影响关系,但是在加入家务劳动时间变量之后,性别对工资收入负向影响关系变得不再显著,这表明男女两性在工资收入上不平等主要是通过家务劳动不平等发生作用。我们应通过促进家务劳动时间分配上性别平等来实现两性经济收入平等。
【关 键 词】女性;家务劳动;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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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提出
在2010年全国政协会议召开前夕,委员张晓梅提案《实行家务劳动工资化,切实保障女性权益》受到了媒体广泛关注,一时间,家务劳动与两性平等成为全社会讨论热点问题。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一书中说过:“妇女解放,只有在妇女可以大量地、社会规模地参加生产,而家务劳动只占她们极少工夫时候,才有可能”[1]。但是,由于传统性别分工观念依然存在,广大女性在走出家庭进入职场同时,家务劳动依然主要由她们来承担。2000年,第二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抽样调查显示,由女性为主承担家务劳动格局并没有改变,有85%以上家庭做饭、洗碗、洗衣、打扫卫生等日常家务劳动主要由妻子承担。女性平均每天用于家务劳动时间长达4.01小时,比男性多2.7小时[2]。那么,女性承担家务劳动是否会影响其职业表现和工资收入?国内学术界至今没有对之进行严格实证检验。本文以2006年中国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CHNS)成人数据为基础,通过多元线性回归模型来检验中国城镇在业女性家务劳动时间与其工资收入之间关系。
二、研究假设与变量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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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究假设
针对女性家务劳动与其工资收入关系,加里·贝克尔(Gary S.Becker,1985)提出了精力分配理论,该理论指出人精力是有限,在家务劳动上花功夫多,在工作上努力就会少,进而工资也会降低,甚至造成职业上性别隔离[3]。赫斯奇与斯踹坦(Hersch and Stratton)通过实证模型验证了贝尔克理论,发现家务劳动对妇女工作效率确实有显著消极影响,家务劳动时间和妇女工资收入之间呈负相关关系,但是与丈夫收入之间却没有明显相关关系[4]。那么,贝克尔理论是否符合中国情况?为了验证这一理论在中国解释效力,本文假定中国情况与贝克尔理论是相符合,具体研究假设是:中国城镇正规就业女性家务劳动会对其工资收入产生显著负面影响,家务劳动时间越长,工资收入将越低。
2.研究对象及样本构成
基于CHNS成人调查数据特点,本文研究对象界定在有城镇户口和正规工资收入、年龄在55岁(含55岁)以下在业女性群体,分析样本数为598人。样本构成情况如表1所示,平均年龄为38.6岁,已婚妇女(包括在婚、离婚、丧偶、分居)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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