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各级领导、职能机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矿级领导(正、副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 三、安全质量检查及跟踪处理制度 四、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五、安全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 六、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七、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八、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九、设备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十、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十一、入井检身和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 十二、煤矿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矿山安全生产规定。
2、制定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直接领导本单位职能部门开展安全工作。
3、根据需要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对每个作业场所进行跟班检查。
4、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要的材料、设备、仪器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及时供应。
5、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审批本单位的各项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所属单位贯彻执行。
6、制定矿山的灾害预防和应急计划,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矿山存在的事故隐患,组织并参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质量大检查,每月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解决重大安全隐患问题。
7、参与伤亡事故和重大事故的处理工作,及时、如实地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好而企业主管部门报告矿山事故,并积极组织抢救。
二、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规定等。对全矿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特别是对“一通四防”负全面责任。
2、深入一线,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按“三大规程”及有关规定指挥生产。
3、全面负责“一通四防”工作的计划落实,定期检查“一通四防”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一通四防”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资金等。
4、负责组织、落实《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领导防洪、防火、防尘、防毒、防暑、降温等工作。
5、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各级领导、业务部门参加的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劳动保护条件的措施。
6、负责组织全矿性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问题要组织相关人员及业务部门进行处理。
7、亲临现场,组织领导事故抢救和追查、分析、处理。 三、安全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规定等。监督检查本矿干部职工对安全规程的执行以及各队安全规划的落实,是本矿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第一负责人。
2、领导安全检查,首先学习“三大规程”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并能坚持工作岗位,严把质量关,对不安全隐患要盯住解决,使全矿不发生重大人身事故,定期对安监人员培训整顿。深入井下一线,
3、掌握安全生产状况,查处各种隐患及“三违”现象,负责组织每月不少于三次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问题要组织有关部门采用“四定”的方法进行处理。
4、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经费、材料设备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5、负责每周一次召开安全办公会,了解掌握安全动态,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问题。
6、亲临现场组织参加事故的抢救、追查、分析、处理工作,做到“四不放过”。
四、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规定等,对全矿生产活动中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
2、负责组织处理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隐患,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先安全后生产。
3、负责检查所分管业务范围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4、负责组织、领导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质量检查,制定改进措施并保证实施。
5、亲临现场,参加所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事故抢救、追查、分析、处理工作。
五、机电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规定等,对全矿的机电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2、负责组织、领导和审查本矿机电措施计划及有关机电方面的规程、制度并保证实施。
3、领导本单位的机电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
4、领导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活动,保证科研革新成果符合安全规定。
5、负责定期对井下机电设备的防爆性能、整定进行检查,杜绝“失爆”,做到“三无”。
六、通风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矿总工程师抓好通风管理工作,在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矿井“一通三防”方面的安全技术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2、组织开展通风技术革新及科学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应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不断完善操作规程,同时研究解决技术改造和生产中“一通三防”的安全技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