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经县正原煤业有限公司荥经县凰仪乡河坪煤厂
“反三违”、“打三违”行为清单
一、“三违”的定义 1.违章指挥
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者或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安排或指挥生产的行为。
2.违章作业
主要是指操作人员违反劳动生产岗位的安全规章和制度冒着危险进行作业的行为。 3.违反劳动纪律
主要是指员工违反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规则和劳动秩序,即违反单位为形成和维持生产经营秩序、保证劳动合同得以履行,以及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其他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可能造成危害后果的行为。
二、“三违”行为界定的依据
本标准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矿井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编制。按照“安全第一、生产第二”、“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以生产现场安全管理为主,兼顾岗位安全责任和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充分结合矿井安全生产实际,遵循科学、实用、易操作的特点定制。
当与上级界定标准不一致时,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界定执行。
“反三违”、“打三违”行为清单其分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文明生产和违反劳动纪律四大部分,违章作业又分为采煤、掘进、通风、机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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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火工产品及爆破、顶板管理七部分。
同时按照“三违”处罚规定进行处理。对于有争议的“三违”现象,当事人可以在三日内向本单位安监科、矿安委会提出复议。
三、适用范围
本“反三违”、“打三违”行为清单适用于荥经县正原煤业有限公司荥经县凰仪乡河坪煤厂的所有员工。
四、“反三违”、“打三违”行为清单
本“反三违”、“打三违”行为清单由违章指挥行为清单、违章作业行为清单、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清单3部分组成。 反三违”、“打三违”行为清单一张图 序号 1 2 项目 违章指挥行为 违章作业 数量 15 374 3 违反劳动纪律 43 4 合计 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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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反三违”、“打三违”行动违章指挥行为清单
序号 违章事项 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规1 章制度指挥生产 2 3 4 5 6 违反公司安全生产规定指挥生产 违反矿井安全技术措施指挥生产 安排非本岗位人员操作设备 安排无证人员上岗作业 强令员工冒险作业 发现隐患不组织整治而指挥员工继续带隐患作业生7 产 不清楚生产现场现状,作业员工不在视线以内,指8 挥送电、开机作业 9 10 11 12 瓦斯超限继续指挥员工作业 设备发生故障不排除,继续组织作业生产 安全设施不齐指挥作业生产 微风、无风指挥作业生产 项目施工、整治隐患无安全技术措施,指挥、安排13 作业生产 14 发现透水征兆不撤人而继续组织员工作业生产 500~5000元 500~5000元 500~5000元 500~5000元 500~5000元 500~5000元 500~5000元 500~5000元 500~5000元 500~5000元 500~5000元 500~5000元 500~5000元 500~5000元 处罚金额(元) 3
序号 15
违章事项 不按工作程序、生产程序指挥作业生产 处罚金额(元) 500~5000元 (二)“反三违”、“打三违”行动违章作业行为清单
1.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处罚标准按已下发的《“三违”教育处罚实施细则》执行;
2.对违章作业按下列处罚标准执行;对于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情节恶劣的,经查实后给予重处重罚(由安委会讨论决定但最低处罚不得低于500元)。
3.违章行为分类:采煤50条、掘进26条、机电38条、运输82条、通风97条(包含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火工产品与爆破安全51条、顶板管理30条。
反三违”、“打三违”行为清单一张图 序项目 号 1 2 3 4 5 6 采煤 掘进 机电 运输 通风 火工量 50 26 38 82 97 51 数 4
产品与爆破安全 顶板7 管理 374 合计 4 30
1.采煤
序号 违章事项 当班未召开班前会的,处罚班组长100元;应参加而1 未参加的处罚责任人50元/次;做好班前会记录,未签20-100元 处罚金额(元)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