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供电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郏县景昇煤业有限公司
安
全
措
施
工 程 名 称: 安全运行保障措施 责任单位: 机电运输部
责 任 人: 靳国利
编 制 人: 张攀龙 编制日期: 2016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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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表
单 位 审查意见 签 名 机电运输部 工程技术部 生产管理部 调度室 安质部 2 / 6
供电系统及电气设备运行
安全保障措施
我矿供电系统是均来自宏安变电站不同母线段。分别都是将6kv高压送到地面变电所,井下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主井底变电所。地面变电所设2台6/0.38kv配电变压器构成三相四线制系统向地面低压动力及照明设备供电。如绞车、架空乘人装置、主要通风机等。井下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主井底变电所均设2台矿用动力变压器,将6kv电压降至0.69kv,然后用低压电缆将它分别送到各个工作面附近的配电室和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
为了使我矿的供电系统及电气设备安全、可靠的运行,特制定供电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一、安全保障工作的基本要求。
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各变电所安全操作规程,防爆电气维修安全操作规程,工作制度,工作监护制度等。
2、配备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由矿机电运输部负责供电系统安全保障工作,各变电所每班必须两人同时值班,8小时工作制。
3、进行安全检查。电气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电气检查内容包括:电气设备有无损坏、绝缘电阻是否合格;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是否正确可靠;安全用具和电气灭火器材是否齐全;对变压器等重要电气设备要坚持巡视,并做必要的记录;队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定期测定绝缘电阻;对其它保护电器,也应定期检查或进行耐压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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