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根本的对立,是二者对立的焦点,也是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之间的根本分歧。 4、马克思主义哲学对联系的定义:
是指一切事物和现象之间以及构成事物诸要素之间的互相影响、互相作用和互相依赖。 5、联系的客观性:
是指事物本身的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它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人们的联系概念不过是客观存在的联系的反映。 6、联系的普遍性:
是指联系是普遍存在的,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而与周围的其他事物相联系,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同一整体,任何事物都是同一联系之网上的一个部分或环节。 7、联系的多样性:
⑴、是指联系的内容和形式是多种多样的; ⑵、是指各种不同的联系在事物发展过程中作用是不一样的。 8、联系的条件性:
⑴、一切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有条件的; ⑵、条件是可以改变的;
⑶、改变条件也是要有条件的,只有有条件这点
才是无条件的。
9、马克思主义哲学整体性的观点:
⑴、整体由部分构成,整体具有各部分所不具有的新性质、新功能;
⑵、部分依赖整体,脱离整体的部分就失去它原有的性质和功能;
⑶、整体和部分可以相互转化; ⑷、整体和部分相互包含。 10、中国传统哲学中的整体观:
是中国哲学的重要特点,有源远流长的思想传统。
⑴、从概念上;如:太极 ⑵、从理论上;如:天人和一 ⑶、从价值上。
⒈中国古代整体观比西方哲学传统中天人两分的思想有更多的合理与优越之处;
⒉研究整体观的辩证思想,可以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以往人类智慧的继承,同时中国的整体观又可证明马克思主义哲学联系思想的真理性,丰富其理论体系。
11、事物的普遍联系和运动、变化、发展的联系: 运动:说明事物是变动不居的,标志变化的哲学
范畴;
变化:说明物质不仅有量的增减,而且有质的飞跃;
发展:指事物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前进性变化或不断更新的过程。
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
承认运动即变化的观点并不一定是辩证法,如机械论、循环论只承认某种变化,只有承认发展才是辩证法。
12、发展的本质是新生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13、质、量、度及其认识意义:
⑴、质: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一种内在规律性;
⑵、量:是事物所固有的可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 ⑶、度:是事物保持其质的、量的限度,是质的量的统一。
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认识事物的度才能准确认识事物的质,做到\胸中有数\,才能在实践中掌握适度原则,防止\过\与\不及\,避免\左\或\右\的错误。
14、量变的基本形式:
包括单纯数量的增减和构成事物的成分的变化。 15、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及其原理: 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变化发展的两种状态和形式,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转化和相互渗透。一切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
⑴、相互转化: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即量变不仅是质变的前提、基础,而且决定质变的性质和方向;质变在事物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 ⒈只有质变才能使新事物代替旧事物; ⒉体现和巩固量变结果; ⒊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 ⑵、相互渗透:
⒈量变中有部分质变,包括阶段性部分质变和局部性部分质变; ⒉质变中有量的扩张。
16、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的重要意义: ⑴、在理论上坚持量变和质变的辩证统一观点,反对把量变和质变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的\激变论\和庸俗进化论的形而上学观点; ⑵、在政治上反对\左\、\右\倾机会主义;
⑶、在实践上既要重视量变又要重视质变。 17、规律的含义:
规律即客观规律是指事物发展过程中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18、规律的特点: ⑴、本质性的特点; ⑵、必然的联系; ⑶、稳定的联系;
⑷、客观的,不能为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19、人的自觉活动与规律的关系: ⑴、规律是客观的; ⑵、规律是人可以认识的;
⑶、规律是可以为人所利用、驾驭的; 人们虽然可以利用规律,改变规律起作用的条件、实现的形式,但决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 20、必然和偶然是揭示和反映事物变化发展的确定趋势和不确定趋势之间的关系。 21、必然和偶然的定义:
必然:是指客观事物联系和发展的过程中合乎规律的、一定要发生的、确定不移的趋势。 偶然:是指客观事物联系和发展的过程中不一定要发生、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现的不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