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农林科学研究院 2020年车辆租赁公司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NKY-2020-001
采 购 人:石家庄市农林科学研究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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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石家庄市农林科学研究院对2020年车辆租赁公司入围项目中所需服务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标书的全部内容参与投标。
1、项目编号:NKY-2020-001 2、服务周期:一年。
3、报名时间:自2020年04月07日至2020年04月10日。 4、报名地址:胜利北街479号石家庄市农林科学研究院210、212室。
5、开标时间:2020年 04月14日下午15:00分。
6、开标地点:胜利北街479号石家庄市农林科学研究院204室 7、本次招标公告在石家庄市农林科学研究院公示区张贴,于院网站发布。
联系电话:86839186 联 系 人:郭永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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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投标文件的份数:
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并在文件封面明确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投标文件要求胶装。 3.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农科院有关科研、经济、法律、管理、纪检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 4. 评分:
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评标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制定的评定标准进行评判,相关分值参见评标标准和方法。 5. 中标:
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告知中标结果,签订租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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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
正/副本
项目
(项目编号: )
投标文件
采 购 人:石家庄市农林科学研究院
投 标 人: (全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印章或签字)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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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社会车辆租赁服务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中、小企业需提供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后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是中小企业,则该函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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