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收入情况调研报告
2016 年是我州实施“十二
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谋求楚雄州跨越发展的 关键之年。年初以来,楚雄州委、州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 发展观,紧抓滇中经济区是云南省桥头堡建设推动全省经济 跨越发展的核心区、引擎和龙头这一重大发展机遇,坚持以 人为本、民生为重、富民为先,千方百计增加全州城乡居民 收入,在全州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基础上,城镇居民可支配 收入呈现较快增长趋势。据 10 县(市)统计调查资料显示, 2016 年 1—
9 月,楚雄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5564 元, 同比名义
增长 %(若未注明,以下同比增长均为名义增长) , 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实际增长 %。在城镇居民收入整体呈现较 快增长的同时,我们深入到禄丰县、武定县、牟定县部分中 低收入城镇居民家庭中走访调研,发现在全州城镇居民增收 中仍还存在着一些影响收入持续增长的问题。本文在全面分 析城镇居民增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基础上,提出了加快楚雄 州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对策意见,供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参 考。
一、楚雄州城镇居民四项收入全面增长
2016 年 1—9 月,楚雄州城镇居民人均家庭总收入
为 17347 元(扣除记账补贴) ,同比增加 2487 元,增长 %。 从四大项收入的贡献率来看,人均家庭总收入增加额
2487 元中,工资性收入增加 1812 元,转移性收入增加 478
元, 经营净收入增加 143 元,财产性收入增加 53 元。也就是说, 家庭总收入的增长中, %是由工资性收入拉动, %为转移性收 入拉动, %为经营净收入拉动, %为财产性收入拉动。
(一)政策性调资效果继续显现,工资性收入仍是
居民家庭总收入的主要来源和增收主动力。受政策性增资的 拉动,以及劳动力市场用工工资普遍上涨影响,楚雄州城镇 居民工资性收入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 2016 年 1— 9 月, 人均工资性收入为 12994 元,同比增长 %,对家庭总收入增 长的贡献率达到 %,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个百分点。工资性 收入中:人均工资及补贴收入 12698 元,同比增长 %;人均 其他劳动收入 296 元,同比下降 %。
工资性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从 2016 年下半
年楚雄州调整了机关事业单位艰苦地区津贴标准、以及调整 最低工资标准等政策性调资的翘尾因素继续发挥作用;二是
2016年 1月 1日事业单位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和机关单位部分
人员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三是受物价上涨影 响,劳动力市场用工成本上扬,雇佣工资普涨;四是就业形 势仍然向好, 2016 年 1—9 月城镇居民家庭就业面达到 %,同 比提高个百分点。
(二)经营净收入稳步增长。 2016 年 1— 9 月,全
州个体经营市场较为活跃,私营、个体经营者的收入稳步提 高,居民经营净收入持续增长。人均经营净收入为 939 元, 同比增长 %,对家庭总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 %,拉动可支配收 入增长个百分点。
(三)出租房屋收入大幅增长,财产性收入快速提
高。 2016 年 1—9 月,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 227 元, 同比增长 %,对家庭总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 %,拉动可支配收 入增长个百分点。出租房屋的大幅增长是财产性收入快速增 长的主要因素, 1—9 月人均出租房屋收入为 194 元,同比大 幅增长 %。
(四)转移支付力度加大,养老金及离退休金标准
不断提高,转移性收入保持较快增长。 2016 年 1— 9 月,人 均转移性收入(扣除记账补贴后)为 3186 元,同比增长 %, 对家庭总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 %,拉动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 个百分点。
拉动转移性收入较快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养老金
及离退休金的持续增长。今年云南省连续第 8 年调整企业退 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 2016 年底前已办理退休(职)的所 有企业退休(职)人员养老金进行普遍调整,楚雄州执行云 南省调整政策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调高养老金 215 元, 2016 年 1— 9 月城镇居民人均来自养老金或离退休金的收入为
2335 元,同比增长 %,拉动转移性收入增长个百分点;二是
各级政府继续加大对城镇居民特别是弱势群体的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