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联络员备案指南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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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联络员备案流程
一、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络员备案。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络员申请设立登记时已提交联络员信息的,设立登记完成后即可使用联络员信息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需通过公示系统进行联络员备案;
二、已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联络员备案(备案流程详见附件一);
三、个体工商户联络员备案。个体工商户联络员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直接填报工商联络员信息,无需到工商窗口进行备案;
四、外国常驻代表机构无需进行联络员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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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联络员变更备案流程
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联络员变更备案流程: 1、用户进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gxqyxygs.gov.cn/search.jspx;
2、进入首页后,点击页面下方“【企业联络员变更】”,即进入联络员变更页面。
3、用户如实填写企业信息以及变更前后的联络员备案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按钮,保存完毕。
4、点击“打印”按钮,系统根据企业填写的信息生成并打印“联络员信息”表。
5、在网上下载或到工商窗口领取《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根据企业类型选择)、《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进行填报。
6、到辖区工商窗口提交联络员变更备案材料,经辖区工商机关审核成功后,即可完成联络员变更备案。联络员变更备案提交材料如下:(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根据企业类型选择);(2)联络员信息表;(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4)营业执照复印件。(表格详见附件二)
此外,企业联络员手机信息发生变化的,使用原备案手机登录公示系统后,在网上直接进行变更,无需再到工商窗口重新备案。
二、个体工商户直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直接变
更工商联络员信息,无需到工商窗口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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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工 商 联 络 员 备 案 流 程
(已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1、用户进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gxqyxygs.gov.cn/search.jspx;
2、进入首页后,点击页面下方“【企业联络员注册】”,即进入联络员备案页面。
3、用户根据联络员的真实信息如实、全面填写页面上要求备案的各项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完毕。
4、保存后点击“打印”按钮,系统根据企业备案填写的信息生成并打印“联络员信息”表。
5、在网上下载或到工商窗口领取《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根据企业类型选择)、《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进行填报。
6、到辖区工商窗口提交联络员备案材料,经辖区工商机关审核成功后,即可完成联络员备案。
联络员备案提交材料如下:(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根据企业类型选择);(2)联络员信息表;(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4)营业执照复印件。(表格详见附件二)
备案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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