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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进村庄集聚加快农村新社区建设实施意见(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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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湖区委 南湖区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推进村庄集聚

加快农村新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民政部关于《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为有序推进村庄集聚,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加快农村新社区建设,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宅基地整理加快农村新社区建设的意见(试行)》(嘉政办发?2005?5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区推进村庄集聚,加快农村新社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完善公共服务配套为目的,以宅基地臵换、建设用地复垦和土地流转等为手段,强化政府行政推动和规划引导,着力体制机制创新,推进村庄集聚,把散而小的传统村落改造建设成为文明和谐的现代新社区。 2、基本原则

⑴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农村新社区布点规划和建设规划的编制,应从我区农村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原有村庄的聚居程度、传统文化、生态环境和交通条件,力求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规划编制力争一步到位,规划实施分阶段、 1 分步骤进行。

⑵政府主导,农民主体。政府通过制定扶持政策,引导和推进农民建房向新社区集中。同时,通过宣传发动,引导农民积极参与。

⑶试点示范,有序推进。区镇两级将集中财力抓好示范点建设,为面上推广提供样板,积累经验。

二、工作目标和建设要求

3、工作目标。在全面完成农村新社区布点规划的基础上,着手启动农村新社区示范点建设。2008年新丰、余新、大桥镇要全面启动建设,凤桥、七星镇要各启动1-2个示范点建设。计划用5年时间,重点建设50个左右农村新社区示范点,同时推进其他200个左右规划点的建设。力争用15至20年的时间,把我区农村传统村落改造成为规划科学、环境优美、设施完善、服务配套、管理健全、社会和谐的农村新社区。

4、建设要求。农村新社区要按照以下要求和标准建设: ⑴按三个层次进行集聚。五镇现有的55个行政村1573个自然村落要按照三个层次,不超过300个新社区的要求进行集聚建设。

①城镇社区。城镇社区是指位于或紧靠城镇,建成后将成为城镇功能区块的社区。城镇社区要充分发挥交通便捷,区位良好的优势,充分利用城镇原有的各种公共设施,实现资源共享,建成500户以上规模的新社区。在推进过程中,要打破行政村界限,鼓励镇域范围内的农民向城镇社区集聚。同时,为节约利用土地,要通过政策激励等措施,引导 2 农民采用多层、联体等方式集聚。

②中心社区。中心社区是指位于小集镇或村域中心位臵,区位优势较好,交通较为便利,农民集聚规模较大的社区。中心社区的建设要充分利用原有基础,配套建设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使之成为村域内农民集聚的重点区块。中心社区集聚村民要达到300户以上。

③基层社区。基层社区是指位于相对远离城镇和中心社区,又具有一定集聚规模的农民居住小区。基层社区集聚农民要达到100户以上。

⑵按“五通”、“五化”的要求进行建设。农村新社区建设原则上都要达到“五通”、“五化”(五通:水、电、路、有线电视、通讯网络;五化:道路硬化、路灯亮化、社区绿化、环境洁化、整体美化)的标准要求。

①城镇社区的建设标准。区内路网布局合理,区内道路硬化率100%,其中主干道路宽度5米以上;社区绿化率达到30%以上,并建有休闲健身绿地(小公园);社区内主干道和公共场所路灯安装率100%;生活垃圾等废弃物集中收集,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入网处理率100%,建有公共厕所;建筑组团布局合理,设计新颖,建筑物美观实用大方,无违法搭建行为;给排水系统完善,电力、电讯、电视等各类管网配臵齐全,布局合理。

②中心社区的建设标准。区内道路硬化率100%,主干道路宽度4米以上;社区绿化率达到25%以上,道路和河道两侧有绿地,住宅之间有绿化带,有健身苑点;主干道和公共场所安装路灯;生活垃圾等废弃物集中处理,生活污水净 3 化处理率100%,建有公共厕所;区内河道“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建筑有序规范,富有个性特色,无违法搭建行为;给排水系统完善,电力、电讯、电视等各类管网配套齐全,布局合理。

③基层社区的建设标准。区内主干道硬化;宜绿地带配建绿化;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运,生活污水统一处理;建筑物错落有致,无违章搭建;河道清淤,正常保洁;基础设施配套基本完善。

⑶按“一二三四五”的目标要求,根据功能定位因地制宜完善公共服务配套。城镇社区要充分利用城镇原有的公共服务资源,实现共享。中心社区原则上都要建有以“一二三四五”为主要内容的公共服务。即一个中心(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二个栏(宣传栏、党务村务公开栏),三个室(综治警务室、老年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四个站(救助帮扶站、医疗卫生站、计生服务站、农情信息站),五个

队(文化活动队、志愿者服务队、治安巡逻队、体育运动队、环境保洁队)。基层社区也要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以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5、加快编制农村新社区布点规划。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加快编制完善农村新社区布点规划,原则上要求年内基本完成。在规划编制中要注重三个“突出”。一是突出城乡统筹。要按照统筹城乡的理念,参照城市社区的标准,提出三个层次农村新社区规划建设的规模、标准和要求。尤其要从规划的角度引导农民加大向城镇社区集聚的力度。二是突出 4

节约用地。按照“定位、定性、定量、定点”的要求,在对现有居民点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合理布局规划区块,并按有关要求控制用地面积。三是突出可操作性。在确保规划的科学性与前瞻性的同时,规划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农村生产生活需要和公共服务配套。

6、加快新社区规划点涉及承包土地的调整工作。各镇要认真摸清今后五年内农民建房意向情况,做到有计划地安排建设用地。同时,要以村为单位,在充分宣传发动的基础上,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做好新社区规划点所涉及的承包土地的调整工作。规划点所涉及的承包土地可采用流转土地承包权等承包户接受的方式取得,也可通过征收方式取得。要尊重镇村和农民群众的创造性,在不侵害群众利益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基层开展探索性实践。

7、尽快启动农村新社区示范点建设。从明年开始的五年内,全区将选择50个左右的规划点作为农村新社区示范点重点扶持建设。申报的示范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①布点规划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规划科学合理,群众广泛认同;②规划点用地已调整,落实并签订用地协议;③规划户数在300户以上,每年建房农户在50户以上;④规划点所在地村级班子战斗力强,群众参与度高,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健全。

符合以上条件的农村新社区规划点由所在村提出申请,经镇同意后上报区农村新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列入建设计划,享受有关重点扶持政策。 5

8、加强对农民建房的审批管理。农村新社区布点规划已批准且已启动实施的行政村,从本《意见》下发之日起,凡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户按规定程序报批后一律到集聚点建房。已批未建的也要重新核批,到新社区集聚。今后农民到农村新社区建房应在每年初向所在村提出申请,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建房审批手续,并与村签订建新房拆旧房、宅基地复垦等相关协议。农户到规划点建房原则上应先拆后建,确有困难的,经村民委同意,支付一定数额的复垦保证金后,先行建房,等竣工迁入新房后,拆除旧房。

9、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复垦工作。农村新社区建设要与宅基地臵换、建设用地复垦等有机结合,互动推进。要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复垦工作,以镇为单位,根

据各村申报的臵换建房数和宅基地复垦面积,编制宅基地复垦项目计划,经区相关部门核准后实施。农户到规划点建房后,所在镇、村要及时组织原宅基地复垦。有关补助标准按南政发[2007]38号文件执行,补助资金除用于支付复垦项目所需费用外,主要用于农村新社区的规划建设。

10、鼓励农民向城镇集聚。农民自愿放弃宅基地到城镇购臵商品房定居落户的,经村、镇及建设、国土部门按要求审核并签订相关协议后,由财政按拆除农房面积每平方补助500元。要制定具体办法,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到本镇规划的城镇社区集聚。

11、加大农村新社区建设的财政扶持力度。区财政将建立农村新社区建设专项扶持资金,专门用于农村新社区建设的规划编制、土地调整、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对 6

列为区级示范点建设的农村新社区,区财政将根据新搬迁到示范点上的农户数量,按每户2.5万元的标准补助到所在镇,专项用于示范点上的土地取得、基础设施配套等。在示范点建设启动阶段,区财政将预拨一定数量的建设启动资金(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其他规划点的建设,区政府将主要通过各类支农项目整合倾斜的方式和途径予以支持。 四、组织领导

12、组建工作班子。为切实加强对农村新社区建设的领导,区成立农村新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牵头负责农村新社区建设的规划编制、政策制定、资金筹措、工作指导和协调监督等。办公室要重点做好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抓好示范点建设,开展工作考核,安排农村新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的补助。同时,要积极协调解决农村新社区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确保全区农村新社区建设稳步推进。

13、部门协调配合。区财政部门要积极落实专项资金,确保农村新社区建设的资金需求。农经部门要加强对农民承包土地流转的研究和指导,积极推动农村新社区建设的土地流转。规划建设部门抓好农村新社区规划的编制,明确农村新社区建设的相关标准,指导各镇科学有序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国土部门要做好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准备工作,尽快使土地利用规划与农村新社区建设规划相衔接。对符合条件的建房农户,要及时做好审批工作。宣传部门要主动协调各类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发动,营造氛围,提高各级的思想认识。交通、水利、环保、供电、卫生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全力支持农村新社区建设,不断形成农村新 7

社区建设的合力。

14、落实建设主体。镇、村作为农村新社区建设的主体,要组建工作班子,明确牵头领导,加强工作统筹,强化对农村新社区建设资金的管理,抓好土地流转和

基础设施建设。各村要立足本地实际,积极做好用地调整、政策引导、宣传教育、矛盾化解等各项工作,夯实农村新社区建设的群众基础。

15、强化工作考核。建立农村新社区建设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区农村新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研究制定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工作考核,对完成年度工作计划、成效显著的镇村和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关于全面推进村庄集聚加快农村新社区建设实施意见(精)

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村庄集聚加快农村新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民政部关于《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为有序推进村庄集聚,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加快农村新社区建设,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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