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废弃物处置制度
一、定义
医疗废弃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弃物。其中,感染性废弃物是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弃物;损伤性废弃物是指能够刺伤或割伤人体的废弃医用锐器,如注射针、刀片和破碎的玻璃器皿等。 二、标准
1、医疗废弃物产生地收集点:从方便收集出发设立收集点,可设立在污物处理间,亦可在治疗室附近设置专室。收集点应设醒目标识,有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禁止医疗废弃物在非收集点倾倒、丢弃或混入生活垃圾。 2、分类收集
(1)应采用有盖子及足踏板开关的垃圾桶,垃圾桶应放置于便于丢弃废弃物且不影响观瞻的地点,周围环境应注意清洁,锐器盒放置点应便于就近丢弃。 (2)药物性废弃物应由药剂部门统一回收、集中处置。
(3)临床科室产生的少量化学性废弃物应由相应采购部门统一回收、集中处置 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弃物,应先用耐高温塑料袋打包,打开袋口或在袋上多戳洞,以便蒸汽穿透,先行压力蒸汽灭菌(121℃, 102.9kPa,20~30min),然后按感染性废弃物收集处理。
(4)伤病员的体液及其他排泄物倒入下水管道,由医院统一进行污水处理。 (5)输血器、血袋单独收集,由血库回收统一处理。
(6)已放入包装袋或者锐器盒内的感染性废弃物、病理性废弃物、损伤性废弃物不
得取出。
(7)隔离的传染病伤病员或者疑似传染病伤病员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先行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包括生活垃圾,如瓜壳、纸张、一次性饭盒等)必须使用双层包装袋包装,并及时密封。
(8)医疗废物容器应符合要求,不遗洒;标识明显、正确,医疗废物不应超过包装物或容器容量的 3/4,应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封闭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 3、暂存
(1)医疗废弃物不得露天存放,避免阳光直射。暂存地必须与生活垃圾存放地、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密集区分开,配备防雨装置,并有良好的照明设备和通风条件,以及防鼠、防蚊蝇、防蟑螂设施,张贴“生物危险”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每日工作结束后进行消毒。
(2)回收站工作人员防护具包括工作衣、帽子、口罩、手套、防护靴。 (3)应将所收集的废弃物按类别堆放。
(4)医疗废弃物交接时应记录:医疗机构名称、感染性废弃物及其他[体积(袋),质量(kg)]、损伤性废弃物[体积(盒),质量(kg)]、医疗机构交接人员签名、医疗废弃物运送方人员签名、车牌号码、交接时间、废弃物种类、各类别废弃物质量、交接日期。
4、医疗废弃物记录应保存 3 年。
附录 医疗废弃物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1、如发生医疗废弃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以下紧急
处理措施:确定流失、泄露、扩散的医疗废弃物的地点、类别、数量、事故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并及时向医院感染科报告。 2、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医疗废弃物泄露、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3、对被医疗废弃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伤病员、医务人员、其他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4、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露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它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止扩大污染。
5、对感染性废弃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应从污染最轻的区域向污染最严重的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6、处理现场的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再进行工作。
7、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