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负责对环保设备、设施定期检修和日常维护修理的监督管理; c) 编制设备维护修理作业指导书,并指导、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d) 负责公司的能源消耗管理,制定节能降耗管理办法,杜绝资源浪
费现象的发生;
f) 在与相关方的交往过程中,对其环境控制施加影响。 4.4.1.3.10 综合办环境职责
a) 负责组织职工的教育培训,确保特殊岗位员工取得资质证书,为 环境管理体系有效运行配备合格的人力资源;
b) 组织制定各类管理人员的管理和工作标准,审核批准所管部门文 件的制定和更改;
4.4.1.3.11 财务部环境职责
a) 负责环境保护、环境管理体系体系运行所需资金的落实; b) 负责公司环境管理方案实施所需资金的提供。
4.4.1.3.12 各部门、分厂负责人环境职责
a) 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学习和实施环境管理法规要求、环境管理体系 文件,保证各项环境管理控制工作在本单位按规定开展; b) 负责本单位环境管理制度、作业指导文件的组织制定,并作好文件
规定的落实工作;
c) 负责对员工进行环境意识教育;
d) 对检查、审核中发现的环境问题,组织分析原因,制定和实施纠正 和预防措施。
4.4.1.3.13 各级环管员环境职责 25
环境管理手册 Q/BHEMS-01-2003 a) 负责组织本单位工作中存在的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 b) 负责组织与本单位有关的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实施和指
导;
c) 宣传贯彻环境法规和其他要求,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开展员工环境意 识的教育工作;
d) 具体负责本单位日常的环境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环境管理 活动的正确实施;
e) 参与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参与原因分析和采取 纠正措施。
4.4.1.3.14 员工环境职责
a) 学习和理解公司的环境方针,明确与本职工作有关的环境目标和指 标;
b) 认真学习环境保护知识,提高工作技能和环境保护意识; c) 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环境管理作业指导文
件,主动参与公司的环境保护活动,自觉履行环保义务; d) 在本职工作中, 节约能源和资源,降低消耗,减少废物的排放,
最大限度的控制环境污染;
e) 按规定参加培训、取得资质证书,学习和掌握相关的应急准备与响 应技能;
f) 保持工作、作业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4.4.1.4相关文件 附图1 公司组织机构图
附表1 公司环境管理体系职责分配表 26
环境管理手册 Q/BHEMS-01-2003 4.4.2 培训、意识和能力 4.4.2.1 总则
通过培训提高员工的环境意识,增强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的知识和技能,明确认识本职工作中的环境影响和责任,确保全体员工,尤其是重要岗位的相关人员能够胜任所担负的工作,以满足环境管理体系建立、保持和改进的要求。
4.4.2.2职责
a) 综合办负责公司的员工培训工作,识别培训需求、编制年度培训 计划并组织实施;
b) 各部门负责识别本部门的培训需求,协助组织员工培训;负责本 部门日常环境管理教育活动的开展。 4.4.2.3控制要求
a) 建立和保持《员工环境培训程序》,确定培训需求,编制培训计划, 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培训内容;
b) 对特殊岗位人员按国家规定参加培训,并取得资质证书,如化学 品库、油库管理员等;
c) 培训计划应明确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要求、培训方式及应达到的效 果;
d) 对可能产生重大环境事故、事件的岗位人员应进行培训,使其明 确自身的职责、一旦违章可能发生的后果和责任,并熟悉本岗位 在紧急状态下的应急准备与响应措施;
e) 对全体员工都应进行安全意识教育,使其理解本公司的环境方针, 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和自觉参与改进活动的自觉性; f) 环境、安全知识的培训不限于课堂教学,应充分利用公司的内部
会议、板报、公司报、有线电视等形式进行环境保护、污染预防 27
环境管理手册 Q/BHEMS-01-2003 知识的教育;
g) 各部门、分厂应定期进行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知识的教育,鼓 励员工主动参与本岗位的环境保护、节能降耗等各项活动; h) 培训教育应形成记录并予以保存。
4.4.2.4 相关文件
Q/BH CX-02-2003 《记录控制程序》 Q/BH EMS-05-2003《员工环境培训程序》 28
环境管理手册 Q/BHEMS-01-2003 4.4.3 信息交流 4.4.3.1 总则
充分的信息交流是确保环境管理各要素构成一个完整的、动态的和持续改进的环境管理体系的基础,正确有效的进行公司内外部环境信息的交流和沟通,能够及时掌握环境动态、处理环境问题,以保证环境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
4.4.3.2 职责
a)企管部是公司环境信息交流的中心,全面负责环境信息交流的管 理;
b)各部门负责相应业务和工作范围内的信息交流;
c)企管部、经营部、设备动力部和生产技术部分别负责相应的相关 方环境信息的交流和沟通。 4.4.3.3 控制要求
4.4.3.3.1建立和保持《环境信息交流程序》,规定环境信息交流的内容、形式和职责,以确保沟通渠道畅通、信息的接收和处理及时有效。 4.4.3.3.2公司内部环境信息的交流
a) 公司各层次与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由其产生的部门传达到相关 单位和人员,信息内容包括:
——环境方针、环境目标和指标、环境因素、环境管理方案、环 境法规和标准的宣传教育;
——环境监测、检查的结果和处置决定; ——与环境控制、污染预防有关的其他信息。
b) 环境信息交流的方式可以采取通知、通报、文件等形式,也可以 通过板报、宣传、会议等形式实现,重大环境信息应及时向公司 领导汇报,员工对关注的环境问题可通过合理化建议、信访、面 29
环境管理手册 Q/BHEMS-01-2003 谈的形式向企管部或公司领导反应。 4.4.3.3.3公司外部环境信息的交流 外部环境信息交流的内容和形式包括:
a) 与上级部门认证机构的信息交流,由企管部负责以文件的形 式进行;
b) 与环保主管部门、环境监测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由生技部 负责以文件的形式进行;
c) 和顾客、物资供方之间的信息交流由经营部负责,以文件、 通报、会议、函电或口头通知的形式进行; d) 能源供方的信息交流由设备能源部负责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