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项项目管理按照《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进行。同时还应加强以下方面的管理:
(一)加强项目经费管理
品牌专业项目拨款系数为:理科为1,文科为0.8,工科、体育、司法、艺术、农林、医科和公安为1.3。品牌专业培育点建设经费额度为品牌专业建设经费额度的1/3。省属高校立项项目由省财政品牌专业建设专项经费全额支持,部委属高校、市属高校、民办高校(含中外合作办学独立机构)均按照1/2额度安排支持。立项项目应积极争取相关行业、地方、企业事业单位共建经费或其他方式的支持经费。除省财政拨付的专项经费以外,项目责任高校应对品牌专业建设所需经费不足部分予以配套(包括调整学校支出结构及从社会筹集所得),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项目责任高校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和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等要求,制定本单位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落实具体措施,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二)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项目责任高校根据有关政策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知识产权的产出、管理、实施与保护。项目团队成员的教学和社会服务成果应标注“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资助项目”标识,无此标识的成果不作为项目考核验收内容。
(三)加强学风管理
实施“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应树立追求卓越、崇尚贡献的价值观,积极倡导严谨笃学、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坚决抵制各种学术不正之风,严格杜绝学术不规行为,保证项目建设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项目实施中的弄虚作假行为,由项目责任高校负责调查处理。对查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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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予取消项目立项,停止经费资助,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加强项目信息管理
省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建立“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网”,通过多种方式加强项目信息管理,采集项目实施信息,检查了解项目建设进展,交流推广项目实施经验,展示项目实施成果,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五、项目考核验收
(一)实行项目年度考核及其评价制度
项目建设期内,每年上半年由项目责任高校向省管理协调小组提交各立项专业项目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并参加由省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的教学设计比赛。经综合年度报告评议和教学设计比赛情况,给出考核结果。
(二)实行项目建设期末验收制度 建设期满对项目进行考核验收。
(三)年度考核及其评价情况与期末验收结果
年度考核及其评价情况与期末验收结果作为经费资助及是否继续立项持续建设的重要依据。对建设绩效突出的项目予以奖励。年度考核与期末验收具体要求和事项另行通知。
附:1. 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申报书
2. 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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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
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
申 报 书
学 校 名 称 (盖 章) 专 业 类 型 □本科 □高职高专 专 业 名 称 专 业 代 码 是否同意按品牌专业培育点建设 □是 □否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制
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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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写 说 明
1. 申报表的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真实可靠。文字表达要明确、
简洁。所在学校应严格审核,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本科“专业名称”“专业代码”请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
录(2012年)》填写,高职高专“专业名称”“专业代码”请按《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中已公布的专业或经教育部备案的目录外专业填写,不得为专业类、“专业(专业方向)”或其他形式。
3. 表格各栏目均可附页,但页码要清楚。本表请用A4纸张双面打
印填报并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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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简况表(本科专业请填写此页)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本专业设置时间 本专业2015年 预计毕业生数 2014年年终就业率 本校 本专业 修业年限 学位授予门类 本专业2014年 招生数 本专业现有 在校生数 2014年高考第一志愿符合率 本校 本专业 □“十二五”省重点专业(□按专业建设 □按专业类建设 □核心专业) 专业历史 □“十一五”国家级特色专业 □“十二五”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项目 □ 2003-2010省品牌专业 □ 2003-2010省特色专业 □其他 □ 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重点专业( 领域相关专业) □ 办学实力强的主干专业(综合实力校内排名前10%) 专业现况 □ 社会认可度高的热点专业(□高考第一志愿符合率位居本校前列 □毕业生年终就业率位居本校前列) 专业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 名 学 位 毕业院校 电 话 性 别 学 历 职 称 出生年月 所学专业 职 务 电子信箱 办公: 手机: 本专业近5年获省级及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与人才培养有关荣誉、奖励、立项建设情况 类别 教学成果奖 项目名称 时间 等级 授予部门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