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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务协同模型(见图2)
省发展改革委作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转型和数字化平台建设牵头人,横向做好与省级相关部门的业务协同,包括省统计局、省农办、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税务局、省工商局、省金融办、省物价局、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省银监局、杭州海关、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省电力公司等;纵向做好与市县在指标、数据、分析、措施、评价等方面的业务协同。
1.指标协同。省发展改革委与省级相关部门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依托数字化平台协同制定年度目标任务建议,报省委省政府审定。
2.数据协同。各相关部门、各地根据经济运行监测分析业务模块需求和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将经济运行相关数据和重点工作任务进度信息及时归集、共享到平台,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和专项监测分析提供全方位数据支撑。
3.分析协同。各相关部门、各地依托平台通用组件和数据资源开展本领域本区域的专项监测分析,深化细化剖析经济运行中的新特点新问题,省发展改革委在此基础上进行集成综合分析。
4.措施协同。针对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各相关部门、各地提出下阶段本领域本区域主要工作措施,省发展改革委遵循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与各部门、各地会商研究提出下阶段经济工作建议。
5.评价协同。下阶段经济工作建议经省委省政府审议通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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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依托数字化平台将下阶段工作措施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地,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落实情况的评价和督查等工作。
(三)数据共享模型(见图3-1、图3-2、图3-3和附件1、附件2)
按照“V”字模型,对数据共享的技术架构、流程等作了重新梳理,明确省发展改革委与省大数据中心、协同单位等在数据共享方面的定位和关系,对数据共享路径与流程作了定义和规范,形成了数据共享开发模型图、数据共享架构图、数据共享流程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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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图和数据需求清单、数据接口清单2个清单。
1、数据共享开发模型图(见图3-1)明确了从分析模块到数据需求、共享、集成,再到分析展示的“V”型数据共享方法。
2、数据共享架构图(见图3-2)明确了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平台在数据共享方面与部门数据仓、省大数据中心的协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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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数据共享流程图(见图3-3)明确了数据的调用和流向,省级有关部门按照数据需求清单将数据统一归集到省大数据中心,省大数据中心通过数据分析平台和共享平台将数据共享给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平台分析展示。
4、数据需求清单和数据接口清单分别对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平台项目所需数据应用场景、内容、具体字段、数源部门等进行了梳理明确,对数据共享接口名称、描述、入参、出参、所属部门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见附件1、附件2)
(四)平台总体架构(见图4)
1.基础设施体系。包括基础网络、政务“一朵云”等,主要依托全省统一建设的数字化基础设施。
2.数据资源体系。包括(1)主题库(含经济增长与经济效益、创业创新与产业升级、投资消费与进出口、要素供给与支撑保障、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民生改善与城镇化数据仓);(2)基础库(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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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宏观经济库在内的五大基础库);(3)政策库(含产业、投资、消费、开放、区域、财政、金融、资源要素、环境、人才、民生、改革等政策)。通过省级部门之间、省市县之间以及政府和社会之间数据资源的共建共享、高效流动,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转型提供充足的生产资料。
3.应用支撑体系。根据省政府统一规划,建设数据采集、处理、分析等数据组件,构建经济运行监测、预测、预警、评价、决策等分析组件,开发数字云图、数据下钻、移动端应用等展示组件,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转型以及横向业务协同、纵向工作联动提供完备的“工具箱”。构建若干特色模块,为各部门各地开发特色应用提供支撑。
4.业务应用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开展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提出下阶段经济工作安排建议,供省委省政府决策参考。省级部门开展专项监测分析、市县开展自主分析都可依托全省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平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