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政发〔2024〕22号
文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巡查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各企业:
现将《文市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巡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及企业要积极配合巡查组开展工作,督促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按照专项督查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接受督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确保督查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文市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4日
文市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专项巡查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市、县委政府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巡查行动的通知》(桂政办电〔2024〕6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巡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安委办〔2024〕34号)《桂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巡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安委办〔2024〕29号)要求和桂林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目标,围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等为重点,通过开展企业负责人谈话、主体责任专项检查和安全生产条件“回头看”等专项巡查行动,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
定好转。
二、巡查主要任务
(一)组织开展企业负责人谈话。 1.谈话对象。
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等。 2.谈话内容。
(1)《安全生产法》明确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七项职责履职情况;
(2)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公示、教育培训、考核等情况;
(3)企业分管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职责等情况。 (二)组织开展企业主体责任专项检查。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
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各单位和企业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自查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三)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回头看”。
对今年来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同时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回头看”,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是否有变化,是否符合要求。按照县有关部门分别制定下发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情况检查表、企业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情况检查表,各类企业根据检查表内容自查整改,巡查组对照检查表进行巡查抽查。
三、巡查对象
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重大工程、建筑施工、冶金有色、工贸行业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其他行业领域企业也要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四、巡查时间安排
2024年5月至8月底。
专项排查行动期间,各巡查组每月巡查两次,按照管行业管安全的要求对分管行业进行全面排查,具体时间由组长确定。对存在突出问题和隐患的企业,可适当延长巡查时间,或者开展巡查“回头看”。
巡查工作不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影响企业正常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五、巡查组组成及分工
专项巡查期间,镇按行业领域组织四个巡查组。巡查组设组长1名,分别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组成和人数由组长确定。
第一组:非煤矿山(冶炼、石材企业、砖厂)安全巡查组 组 长:邓志权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李 荣 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副站长
唐玉友 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工作人员 张双林 镇政府工作人员
第二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密集场所、消防、非法销售河沙点、建筑安全巡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