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
负担工作情况的汇报
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情况的汇报
经过前一段工作,实施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在全社会引起广泛关注,得到普遍赞同。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带来了新的变化。从学生看,学生课业减轻了,自主学习意识和能力增强了,参加课外活动时间增多了,身体素质提高了;从教师看,教师教学压力减轻了,精神面貌振奋了,课堂教学效率提高了,备课研讨时间增多了;从学校看,办学理念坚定了,管理工作科学规范了,工作节奏加快了,课程设置齐全了。
在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方面,我们着重抓了“四动”,扎实推进。
一、宣传发动,全方位多形式营造舆论氛围
一是全市教育系统形成了市、县区、学校层层传达层层贯彻的局面。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市教育局工作汇报,市长王世伟做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市教育局先后召开了5次局长办公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全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会议精神,传达超英副省长在
沈阳调研时讲话精神和福昌厅长在厅机关大会上讲话精神。3月15日,召开了“鞍山市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办)纷纷召开所属学校校长会;各中小学相继召开了学校领导班子会、中层干部会、教师大会、学生家长会以及学生大会,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师和学生。二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信息专刊的作用。通过鞍山日报、千山晚报等多家媒体,大力宣传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市教育局创编了《工作交流简报》,收录了近五年来省、市相关文件33个形成《文件汇编》,免费发放到全市每所学校。3月30日,局主要领导走进市纪委与电台共同举办的《行风热线》栏目,与市民直接对话,现场解答广大听众的问题与疑惑。与鞍山电视台《舆情聚焦》栏目共同制作一期规范办学行为专题节目。三是畅通信息渠道。市教育局采用信件、电话、网络等多种沟通方式建立信息反馈系统,畅通群众对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方面的渠道,及时受理、解答咨询,汇总意见和建议,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
二、上下联动,形成同步推进工作合力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建立了市、县区、学校工作领导体系。按照“属地管理”、“谁审批、谁监管”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了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市教育局成立了宣传、政策咨询、专项治理三个专项工作组和10个督察小组,由分管领导和处(室)包县(市)区,责任到领导,任务到处(室)。各县(市)区也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二是统一要求,明确任务。3月2日,副市长王忠哲在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大力抓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市教育局、监察局、纠风办转发了省教育厅、监察厅、纠风办《关于印发〈辽宁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的通知》,市教育局制定了《鞍山市教育局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并制定出全市统一的中小学学生上学、放学等具体时间表。三是结合实际推进工作。铁东区确定了二中、胜利小学等8家重点督查单位。铁西区、千山区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学校督查工作。岫岩县成立暗访组,利用放学后和节假日对各学校进行突击检查。
三、内生驱动,把规范办学行为转化为学校校长的内在动力
办学行为是否规范,学生课业负担是否减轻,关键在学校、关键在校长。我们先后多次召开校长座谈会,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转变观念,明确方向。针对民办教育机构实际,专门召开民办教育机构负责人会议,签订承诺书。按照福昌厅长讲话精神,严格要求各学校坚决执行国家、省定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