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
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25.2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但并无义务)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
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合格的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并与其签订合同。
26.成交通知书 26.1
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6.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7.签订合同 27.1 27.2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签发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 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所附的合同格式是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的基本条款,在不实质性违反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前提下,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对其进行适当修改、删除,成交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请供应商在参加谈判前充分注意和判断因此产生的相关商业风险及收益。
七、成交服务费
28.成交服务费的收取
28.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付成
交服务费。
28.2 成交服务费将以支票(北京地区)或汇票的方式进行收取。 28.3 在递交响应文件时,谈判供应商应提供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28.4 成交服务费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管
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方法计算。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招 费 标 类 率 型 中标金额(万元) 100以下 100-500 500-1000 1000-5000 5000-10000 1亿~5亿 5亿~10亿 10亿~50亿 50亿~100亿 100亿以上 1.5% 1.1% 0.8% 0.5% 0.25% 0.05% 0.035% 0.008% 0.006% 0.004% 1.5% 0.8% 0.45% 0.25% 0.1% 0.05% 0.035% 0.008% 0.006% 0.004% 1.0% 0.7% 0.55% 0.35% 0.2% 0.05% 0.035% 0.008% 0.006% 0.004%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第四章 采购合同
(货物名称)经 (招标采购单位)以 号招标文件在国内 (公开/邀请/竞争性谈判)采购。经谈判小组评定 (卖方)为中标人。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 本合同书 b. 中标通知书 c. 补充协议 d. 投标文件 e. 招标文件 2、货物和数量
本合同货物: 数量: 3、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4、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5、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6、质量保证及服务
1、卖方保证所提供的出版物是合法出版物,卖方有义务向买方提供出版许可、版权证书、发行委托书及其他相关的证明文件。
2、卖方应保证出版物的封面完好,内页也完好无损,内容无错漏。如果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卖方有义务无条件给予买方退货或换货。
3、对于非法出版物、残损出版物或存在其他品质缺陷的出版物,卖方有责任接受退货。买方有权将重复到货的出版物正常退回卖方;
北京市华都峪口禽业有限责任公司 (买方) (项目名称)中所需
(含澄清文件) (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7、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买 方:
名 称:(印章)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行号: 帐 号:
卖 方: 名 称:(印章)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行号: 帐 号:
合同条款
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1.3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
1.4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1.5 “买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 1.6 “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 1.7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8 “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 技术规范
2.1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 知识产权
3.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 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 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 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 装运标志
5.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收货人:北京市华都峪口禽业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