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7 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附件8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9 服务方案 附件10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及承诺书 第三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采购单位及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1.1
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1.2 1.2.1
满足以下条件的谈判供应商是合格的谈判供应商,可以参加本次谈判: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完成谈判文件中服务需求的谈判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1.2.2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有关的规章,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等。
1.2.3 本项目拒绝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加谈判。 1.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它采购活动 。
1.4
谈判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不得向采购单位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谈判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
1.5
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谈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谈判供应商的责任:
1.5.1 1.5.2 1.6
提供虚假的资料。 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采购当事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谈判。
2.资金来源 2.1
谈判邀请书中所述的采购单位确保落实资金渠道使合同款项在采购标的物验收合格后拨付到位。
3.谈判费用 3.1
谈判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4.竞争性谈判文件构成 4.1
要求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内容及详细需求、谈判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均有说明。
竞争性谈判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谈判邀请
第二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第三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采购合同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4.2
谈判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谈判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谈判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谈判响应文件被拒绝或按照无效处理。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5.1
任何要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谈判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如果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进行澄清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有权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澄清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接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谈判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或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澄清文件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6.1
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谈判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修改。如果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修改文件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谈判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谈判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6.3
为使谈判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时有足够的时间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7.谈判范围及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7.1
谈判供应商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采购需求”的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报价和参加谈判,不得将内容拆分谈判。
7.2
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响应文件构成 8.1
谈判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附件1谈判响应书 附件2谈判报价一览表 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 附件4 货物说明一览表 附件5 技术规格偏离表
附件6 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7 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附件8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9 服务方案
附件10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及承诺书 8.2
除上述8.1条外,响应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9条的所有文件。
9.证明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 9.1
谈判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9.2 9.2.1 9.2.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货物及服务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对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0.谈判报价 10.1
所有谈判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谈判供应商的谈判报价应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0.2
谈判供应商应在谈判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项目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0.3 10.4
谈判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参考附件格式填写。
为了方便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谈判,谈判供应商可根据本须知的规定将谈判报价分成几部分,但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10.5
在同一轮次谈判中,每种货物及服务只能有一个谈判报价。
11.谈判保证金 11.1 11.2
谈判供应商应提供人民币11.97万元的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谈判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谈判供应商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