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院关于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规
定
为了全面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的有关规定,规范我院“专升本”的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一、选拔条件
凡我院全日制在校应届普通专科毕业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勤奋学习,锐意进取,身体健康,综合测评成绩优良,且未受到过纪律处分,无欠缴学费现象者,经本人自愿申报并由所在系推荐,具备选拔资格。
二、选拔程序与办法
优秀毕业生的选拔工作按照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要求,采取个人自愿申报、所在系选拔推荐、学生处统一审核确定的办法进行。时间一般在每年3月份。
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各系按照选拔条件进行考核推荐。推荐学生应为综合测评成绩优良以上的应届毕业生,推荐比例以省教育厅关于当年“专升本”工作有关文件规定的比例确定。学生处最后根据省教育厅、省招办有关文件要求对各系推荐学生进行审核,最终确定我院当年“专升本”上报名单。
三、填报志愿
学生允许报考的本科专业由省教育厅当年“专升本”工作文件规定确定。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在文化课考试以后、公布成绩以前,具体时间由省招办安排。
四、考试
通过“专升本”资格审查的学生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工作由省招办组织,文化课考试时间与普通高考同时进行,具体事项及考试办法按当年省教育厅、省招办文件确定。
五、监督管理
“专升本”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推荐选拔工作,严明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证推荐选拔质量,推荐名单张榜公布。对在推荐选拔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查出,都要给予严肃处理,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XX学院学生手册-37、关于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