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说道德法律爱情
作者:叶千华
人类的发展伴随着社会的进步,社会的进步总是人们劳动的结果,劳动的结果带来了道德与法律与爱情的问题。而今它们虽然有独自的理论和问题,但在社会层面上还相互约束和监督着。它们各自都有着生存和发展的底线,都有着自身的条件和环境。在展示自己的人群中,人们总希望它们更美好、更理性、更智慧。
道德是人本能的东西,更是后天养成的合乎行为规范和准则的东西。它是社会生活环境中的意识形态之一,它是做人做事和成人成事的底线。它要求我们且帮助我们,并在生活中自觉自我地约束着我们。假如没有道德或失去道德,人类就很难是美好的,甚至就是一个动物世界,人们也就无理性无智慧可言。我们应该清楚地认识到,是道德的驱使才建立了人类的和谐社会;是道德的要求才有了社会群众团体组织;是道德的体现,使人们自尊自重自爱;是道德的鞭策,营造人与人的生活空间。一个不懂得道德和没有道德的人是可怕的。虽然道德不像刀枪伤人肢体,但它也能要人性命。在历史和生活里,迫于道德压力而“自杀”者并不少见。道德虽不是生活必需品,可它对人的修养和身心健康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文明的人类是靠道德的建立来作保障的。道德的传承也同样离不开家庭、学校、社会、劳动和创造,以致分门别类地产生各自的要求和水准。
法律是国家和社会的需要,它既是靠国家强制力来实施的一种社会规范,又是保证执行的行为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它体现的是公平,伸张的是正义,没有贫富与贵贱之分,没有感情和情理可讲,它是以原则和依据来判断是非或正误的。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人的得失和取舍都受制于道德与法律的约束。很多事情,道德是无能为力的,在不得已或无奈的情况下,法律是最有效并能最终解决的办法。可以这么说,道德是君子所为,它要求的也是君子;而法律是君子与小人共同的东西,它不仅是讨个说法,而且是为了维护利益。法律的制定和使用,虽然都是因人而异,是时代的需要,但它的局限性和灵活性也只能就事论事,不可能尽如人意,甚至被小人利用或钻了空子。我们常把法律作为武器,它的使用不讲半点情面。法律的要求和道德的要求的最终目的是建立文明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但现实中它们的区别和要求又是无法协调和融洽的;合理的不一定合法,合法的不一定合理。我们更多的需要是道德,一旦道德失踪或道德解决不了的,法律就是维护和平与利益的武器。可以说,法律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是弥补道德的无奈和不足。我们需要法律来维护,也更应该去维护法律。我们需要道德的支撑,也更有理由来捍卫道德。道德需要法律,法律更需要道德。 爱情是男女间体貌相诱、心心相印和情投意合的东西,它的先天条件和后天环境是缺一不可的。只是心仪而缺少生活是谈不上爱情的,顶多可说是激情。爱情需要激情、需要真情、需要钟情、需要心情、需要感情、需要热情、需要动情、需要友情、需要性情,它的情感与情怀、情意与情欲、情结与情缘,都将维系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和角角落落。它的力量强大,几乎能战胜一切;它的作用无比,几乎能摆平万事。爱情的持久性在于两性间的呵护和创造,生活相依,生性相近,除了想念还是想念,除了行动还是行动。它的言语总是情深意切地表现出或痛苦或快乐、或温馨或美好、或热情或强烈、或关心或体谅,恋情悠悠,心思绵绵。为爱能牺牲一切,也能创造一切,奉献所有。爱情的神秘一旦解读,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它不过是身心的慰藉和需要。爱情的雅俗与强弱、文明与野蛮、道德与法律,都有其自身的主观性和客观性要求。谁对谁错,孰是孰非,各自有各自的看法和观点,它们的需要和产生,总会有它们的根据和条件,原因和环境。在我们的生活中,很多偶然其实就是必然
的结果。我们的行为习惯养成之后是很难改变和割舍的。对于人来说,生活质量的提高,重要的不是物质,而是精神,是爱情赋予我们聪明理智的行动,以求达到健康卫生持久完美的要求和愉悦的方式方法。在这古老而传统的爱情土地上,我们种植着,同时又护养着属于自己的美好。无论时代如何变化,社会如何发展,季节如何更换,爱情总有它顽强的生命力,总是我们永久的话题,爱情始终新鲜而甜美。因此,由爱情到婚姻到家庭再到爱情,都是生活的需要。也因为生活的需要,我们坚守道德,制定法律,让生活在社会中找到应有的底线,以致获得和实现人生的美好。
我们懂得,道德可以规范人生,却不能要求婚姻;法律可以约束行为,却不能强制感情。爱情是男女间最激越的情感,它的伟大就是能凌驾于道德和法律之上,它会置道德于不顾,视法律而不见。然而没有道德和法律作保障的爱情又是极其可怕的危险的。不过道德和法律若对家庭、爱情及私人生活过多的干预或用之不当,就有可能酿成生活的悲剧。它们的出现和存在应该引导人们理智地对待人的情感,使之创造出更为愉快幸福、轻松和谐的人性化生存空间。那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如今已失去了原有的市场,谁都能品尝和理解“强扭的瓜不甜”。人生的发展和丰富,使得爱情解放,选择自由自主并能获得幸福,但爱情中喜新厌旧的现象很难得到道德和法律的维护,它们都有可能造成人生的不幸和悲哀。传统的道德结合现代的法律,再怎样浪漫时髦的爱情都会带着伤痛告别和再见。爱情的多样性和生活的价值观,使得人类为满足自身的幸福和快乐,作出不同的爱好和选择。道德是个人行为,营造社会环境;法律是社会要求,约束个人行为;而爱情是人生美好的思想,它产生我们共同劳动带来的喜悦和快乐。爱情的标准和要求,在不同的时候有着不同的认识、理解和需要,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行为和表现。
在爱情面前,道德是一面旗帜,有时也被爱的烈火化为灰烬;法律是一把无情的剑,有时也会失去锋利的光芒。谁是谁的牺牲品,历史的回答可能是最正确的。古戏包公“铡美案”中陈世美之死,可以说是太冤枉了。如今分析起来,陈世美错也罢罪也罢,但他终不致死,这大概就是封建社会的现实和可悲之处吧!道德法律和爱情的出现是人们生活的需要,它们的存在是社会劳动的需要。至于何时何处何事何人来需要它们的帮助和维护,那就看人们是否愿意接受和采取解决问题的途径,怎样趋利避害发挥各自的作用。道德是人的素养和生活习惯作风问题,法律是社会与人与事的问题,它能坚持正义,也能维护邪恶,它的利弊是以事实和证据来辩驳辩护的。很多事是在迫不得已和没办法的情况下,才需要或寻找法律,所以说法律是无情的。它的胜败既伤害了感情,又损失了时间和利益。在充满了爱情与金钱、事业与金钱、权力与金钱交易的社会中,总有人违反道德、违犯法律、违背爱情,因此它们需要相互沟通支持和帮助,以更好的方式方法来解决人们生活、劳动和学习中的问题,促进人们更加美好地生活。
——选自叶千华《心灵夜语》2010年2月作家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