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江苏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性与政策性
研究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改革
【发文字号】苏教法[2010]8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0.06.07 【实施日期】2010.06.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江苏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性与政策性研究的通知
(苏教法〔2010〕8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普通高校,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教育工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现就加强江苏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性与政策性研究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立足当前,着眼未来,努力使研究既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又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我省当前教育工作和未来教育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决策参考与政策建议。
二、主要内容。中长期教育发展目标、战略、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教育体 1 / 3
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育综合改革以及重大教育改革的试验试点研究;教育重
大问题的政策分析、解决策略与调查研究;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调研和对策研究;江苏教育的国内外比较研究。
三、研究方式。每年度确定若干研究课题,建立课题组。以实证研究为主,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根据教育发展需要,深入组织开展实地调研和统计分析,进行试点试验,适当兼顾理论研究。研究课题的题目主要由教育厅提出,各市县与高校也可提出课题研究的建议。确定研究的课题可纳入我省高校社科基金或江苏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重大研究项目,以委托研究的方式进行,或通过竞争的方式获得课题进行研究。
四、主要对象。以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与高校领导为主,适当吸收有关专家参与。课题组由教育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负责协调工作。
五、研究成果形式、鉴定与应用。课题的最终研究成果为政策咨询报告。报告重点对我省与国内外已有的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对比分析,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对需要出台的相关政策提出可行性论证与建议。报告要体现实证研究的特点,重在事实说明和数据分析,努力形成方案或标准,乃至政策文本。教育厅将根据研究成果的不同内容,以专题研讨会的形式,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对各专题报告进行评审、验收。研究成果经教育厅审核后,每年度结集出版,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借鉴、参考。 六、课题管理及相关要求。加强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是一项长期任务。战略性与政策性研究课题作为我省教育行政课题,由教育厅每年发布。每个课题将拨付一定经费。2010年6月正式启动研究工作。研究课题一般应在一年内基本完成,提交专题研究报告。研究期间根据需要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和初步报告。对时效性强的研究题目,要按照要求及时提交研究报告。市、县教育局与高校申报课题,应提交调查研究报告与政策咨询建议,于6月底前,将申报材料《江苏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性与政策性研究课题申报表》和电子文本各一份报送我厅政策法规处。联系人:钱良,联系电话: 2 / 3
025-83335164,电子信箱:qianl@ec.js.edu.cn。
附件:
1、2010年江苏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性与政策性研究课题重点方向 2、江苏教育改革
3 / 3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江苏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性与政策性研究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