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人事部管理规章制度1
湖南金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行政人事部管理规章制度 1.目的
规定湖南金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人事制度,指导运作。 2.范围
适用于湖南金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3.责任
3.1行政人事部负责制定公司人力资源规划。
3.2负责落实员工的招聘、甄选、培训、奖惩、培训、考核等人力资源相
关各项工作。
3.3负责制定、实施、跟踪、检讨、完善与公司行政管理相关的各项规章
制度,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4 负责公司员工档案信息的建立,完善储备人材信息库。 3.5 负责公司员工的劳动关系的处理,以及相关社会保险、福利的工作。
3.6 负责公司企业文化的建立,及时了解员工思想动态,增强员工的凝聚力
和向心力。
3.7 负责公司员工薪酬体系的建立。
3.8 负责制定公司各部门员工有责任维护及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
4.人事制度
4.1人事选聘及录用:
4.1.1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员的招聘
4.1.2行政人事部与用人部门共同进行人员的面试,并要求应聘人员填
写“应聘登记表”并出示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有
效证件。
4.1.3面试合格由行政人事部跟进办理入职手续。办理入职时要求员
工本人提交有效个人资料(其中包括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
份证等有效证件),所有填写的及提交的资料要求真实、有效,如资料
中有虚假、伪造或不实,公司则有权中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公司不
承担赔偿责任。
4.1.4 新员工入职一个月内需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一般
为3年,其中基础员工试用期1个月,中高层管理人员试用期为3个
月,工作表现优秀者可适当缩短试用期,但试用期最少不能少于1个
月,试用期表现欠佳者可延长试用期,但最多不能超过6个月,试用
期不能胜任者,予以辞退处理。
4.2 转正试用期结束,由员工本人提出转正申请,部门经理(项目主任)批
准,行政人事部跟进办理员工转正手续。 4.3 合同的订立与变更
4.3.1合同期满,如双方同意可以续签;任何一方不想续签合同时需提前10
个工作日通知对方,逾期未通知视为同意续签。通知以“新签劳动合同通知”及“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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