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装修注意事项
业主装修注意事项
一、装饰装修施工期:原则上最长不超过50天。
二、装饰装修施工时间:上午:8:00~13:00时,下午15:00~21:00时。
三、装饰装修用电量不得超过分户电表容量,不可从共用电表箱接电。
四、不可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外立面,防盗网的安装必须按规定安装。
五、不可将楼梯间、道路、绿地、其它公共场所作为加工或堆放施工材料、垃圾的场所。
七、对给水系统、排水系统、电气照明系统、燃气系统、弱电控制系统,在装修施工中须严加保护,并预留检查口(如封包室内排水立管时留出检查口)。装修前必须对强弱电系统、给排水系统进行检查,如有问题请及时告知物业管理公司,由我公司协调组织有关方处理解决好再装修,否则装修后若出现问题造成的损失我公司将不负责,由业主或装修公司承担。
八、严禁在地面堆放重物、摔重物。 九、严禁使用大锤猛烈击打墙壁、地面。
十、必须在室内拌和水泥砂料时,宜在小房间地面、少量多批次进行且尽量少用水,以免往楼下渗漏。
十一、卫生间装饰装修施工应注意事项
(1)装修前,预先48小时做闭水防水试验,若有渗漏,应告知物业管理公司,由我方协调组织有关方处理解决好再装修。
(2)不允许拆除防水层。卫生间铺完砖后,对坐便器周边、地漏口周边应预做防水处理。
(3)不宜更换地漏。如需要更换建议用带防臭弯型的。 (4)吊顶应预留检查口;排水立管应预留检查口,以方便日常维修,若不预留,拆除和恢复费用由业主承担。
十二、厨房装饰装修施工应注意事项
(1)排水立管也应预留检查口,若不预留,拆除和恢复费用由业主承担。
(2)严禁拆改、封闭包装天然气管线、气表。违者将按《燃气管理条例》由主管部门处罚。
十三、搬运放置装修材料、处理装修垃圾应注意事项
(1)禁止散装材料进入小区(须事先改为袋装化搬运,在小区公共区域停留不得超过4小时)。
(2)装修垃圾需用袋装运出施工现场,由业主自行清运或放到指定区域由物业管理公司代为清运(费用由业主承担)。
(3)安装空调之前告知我方,按我方指定位置安装。 (4)文明装修施工,严禁将装修材料倒入排水管中。
(5)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造成相邻管道堵塞、渗水等导致财产损失,由业主负责疏通、修复、赔偿。
(6)因装修搬运物品导致公共设施损坏,一律照价赔偿。 业主(装修人)的行为如有悖以上告知,我方将上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业主装修注意事项[篇2] 一、业主准备
(1)业主办理装修,装修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承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代收装修税费的需提供顾客与装修单位签订的'装修合同复印件。非业主使用人申请装修需提供业主同意装修的书面证书。
(2)装修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如更改原有水电线路需提供水电线路图)。
(3)装修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照片、联系电话。 (4)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照片。
(5)如需改变建筑物主体或承重结构、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须提交建筑物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非住宅用途房屋还须提交政府部门的施工许可证。 (6)如搭建建筑物、改变住宅外力面等,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报管理处备案,并经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同意,有管理处统一样式方可打搭建。
(7)只铺地板、墙壁表面粉刷、贴墙纸等的简单装修,装修户可不提供装修单位《承建资格证书》及施工图纸。
二、装修手续办理
(1)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核实业主身份,审核装修方案、施工人员身份、特种作业证书、装修资质证明、施工时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并做出批复。如超过需向管理处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3)管理处与业主、装修单位三方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业主与装修单位分别交纳装修保证金及相关费用。
(4)办理《装修许可证》、《人员临时出入卡》。 三、装修过程的监控
(1)安全员每天巡查至少一次,技术员至少每两天巡查一次装修现场,并填写《装修现场监控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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