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垃圾清运系统投资
管理运营合同
甲方:xx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全面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促xx镇人居环境卫生全面改善,实现镇域内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全覆盖。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投资、建设、运营xx镇生活垃圾清运系统项目,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 和义务,履行各自的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一致,现签订xx镇垃圾清运系统投资管理运营合同。
一、项目名称:xx镇垃圾清运系统投资建设管理运营项目 二、乙方建设内容.
1、xx镇生活垃圾统一入湖阳垃圾中转站,进行处理,转运。(根据垃圾
日产量,计划在xx镇建设垃圾中转站一座)。 2、综合情况计划投资:
1)、计划投资采购3立方垃圾收集箱 300 台左右。 2)、计划投资采购1.5吨小钩臂车 3 台左右。 3)、计划投资采购20吨大钩臂车 2 台左右。 4)、计划采购移动式压缩箱 2 台左右。
垃圾箱投放以自然村为单位,原则上按每30户左右投放一个垃圾箱,居民聚集区按600-800人左右投放一个垃圾箱为标准,垃圾箱投放的具体数量以满足垃圾收集运输需要为准。 三、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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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在xx镇设立分公司,统筹、监管、协调镇村生活垃圾收集压缩运输工作。 四、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20年。承包到期后,乙方享有优先权承包的权利。 五、清运费用的计算、金额及付款方式: 1、清运费用的计算
原则:以月度为单位计算,甲方按每月5.667万元支付给乙方。 2、费用支付方式:按月拨付,拨付时间:每月 28 日前。 六、费用调整机制
1)、因设备有使用年限,五年需更换一次垃圾收集箱。共计300台左右。
移动式垃圾压缩箱2台,第一次有乙方负责提供。第二次五年后更换新设备有甲方负责购买。(同等价格优先购买乙方公司设备)。 2)、费用正常调整机制
考虑到物价增长、通货膨胀等因素,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每半年以一定比例适当增加运营费用。增长率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增长率即:CPI的同比增长率为准。具体办法如下:每年四月份和十月份各调整一次,一年共调整两次。每年四月份和十月份国家统计局会公布上一个季度的国内的CPI的同比增长率,假设CPI同比增长率为:α%;第一个月的月费用金额为:B万元,月费用金额相应调整为: B??1??%? (以上两个计算公式全部
n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每年调整两次,20年共40次 ,n=1,2,3,…,38,39,40。第一次调整,n=1,第二次调整,n=2,以此类推。n取值如下表(2017年全年的CPI增长率只有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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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月份 n值 年份 月份 n值 年份 月份 n值 年份 月份 n值 10月 4月 10月 4月 10月 4月 10月 4月 10月 4月 2034 2035 2035 2036 2036 2037 2037 2038 2038 2039 10月 4月 10月 4月 10月 4月 10月 4月 10月 4月 2029 2030 2030 2031 2031 2032 2032 2033 2033 2034 10月 4月 10月 4月 10月 4月 10月 4月 10月 4月 2024 2025 2025 2026 2026 2027 2027 2028 2028 2029 10月 4月 10月 4月 10月 4月 10月 4月 10月 4月 2019 2020 2020 2021 2021 2022 2022 2023 2023 2024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3)、因项目运营期限较长,期间变数较多,经双方协商细节条款建立“特别承包费用调整机制”共同遵守,在以下条件下可启动该机制: 1)垃圾处理场所发生变动,导致运距发生较大变化,运距变化幅度 大于15%的(现有平均运距基数35公里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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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南阳市劳动人员最低工资调整幅度较大,导致人力成本发生大幅度变化,变化幅度大于6%的,CPI 的增长率不能正常反应劳动力成本增加的情况(以发给工人的实际平均费用为准,基数为2018年4 月相关工人的平均费用)
3)燃油价格发生变动,变化幅度大于10%的,CPI的增长率不能正常反应燃油价格上涨的情况(以2018年4月本地区实际柴油价格为基数);
4)不可抗因素如政策调整或行政区划的调整等非通胀导致主要运行成本增加的。
启动该机制后,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审核并上报政府申请调整承包费用。批准后,费用及时调整。
在申请报告审核期间,乙方须按要求正常作业,确保垃圾清运正常。监管部门仍按正常评分监管,严格要求。申请期间产生的费用差价,应由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补偿。 七、应急预案
环卫作业作为公益性事业,在紧急情况如暴雨暴雪、重大节假日、工作视察等情况,如有必要,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参与相关行动。行动表现受甲方监督。
非常规清运服务,产生的额外成本,甲方应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作为工人加班费用和车辆运行成本费用。
应急情况出现乙方可按甲方要求先作业,后计费,不得因费用未及时到位而不参与行动。 八、甲方投入资金及回收办法
此项目的建设运营的前期头两年,甲方每年投入 100 万元(共 200万元)给乙方作为此项目的一部分投资建设资金。乙方从2020年底逐年返还甲方,五年还清。甲方投资回收具体如下表(单位:万元): 序号 1 2
返还金额 40 40 返还时间 年.月.日 2020.12.30 2021.12.30 - 4 -
返还甲方投资付款方式 乙方以现金或抵扣垃圾清运费方式返还甲方 3 4 5 合计 40 40 40 200 2022.12.30 2023.12.30 2024.12.30 5 200 九、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相关技术指导,贯彻环卫领域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和标准;
2、合同期限内,如需新增加垃圾中转站甲方无偿提供城镇建设用地给乙
方使用,乙方用于建设垃圾中转站,提供地块具体位置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提供清运服务相关数据、资料;
4、垃圾终端处理场所(一般指填埋场或垃圾焚烧发电厂)由甲方指定,
垃圾终端处理场所如果有任何收费,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保证每月 28 日前,一次性支付完乙方上个月的清运费用。 6、甲方有义务规范保洁人员在收集箱满后及时通知乙方转运。 7、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分公司手续,为乙方设立的分公司创造良好的工作
环境;
8、甲方发现有更好更适合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艺方法,甲方有义务向
乙方提供建议。
9、承包期满后,乙方投资建设的垃圾中转站合理作价移交给甲方,其他
设备如:转运车辆和垃圾压缩箱收集箱体归乙方所有,甲乙双方可根据具体设备的剩余使用价值协商一个合理的价格,有偿转让给甲方。 10、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乙方的人员和车辆出入垃圾填埋场、垃圾
焚烧厂等垃圾终端处理场所的出入证件、垃圾车辆准运证、垃圾车辆临时通行证等方便乙方车辆人员顺利及时投入工作的相关证件。 11、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对甲方居民进行讲卫生、爱护环境,共建美丽乡
村的环境卫生教育宣传活动。努力改变农村地区垃圾乱扔陋习,促进广大居民养成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正确的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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