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目 次
1 总 则......................................................... 2 2 用地分类 ....................................................... 2
2.1 一般规定 ......................................................................................................... 2 2.2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 ......................................................................................... 2 附录A 村庄规划用地统计表统一格式 ................................ 4
1 总 则
1.0.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为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加强村庄建设管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制定本指南。
1.0.2 本指南适用于村庄的规划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
1.0.3 编制村庄规划,除应符合本指南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用地分类
2.1 一般规定
2.1.1 用地分类应考虑村庄土地实际使用情况,按土地使用主要性质进行划分。 2.1.2 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3级分类体系。大类采用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采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合表示。
2.1.3 使用本分类时,一般采用中类,也可根据各地区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2.2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
2.2.1 村庄规划用地共分为3大类、10中类、15小类。 2.2.2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表2.2.2的规定。
表2.2.2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内容 村庄各类集体建设用地,包括村民住宅用地、村庄公共服务用地、村庄产业用地、村庄基础设施用地及村庄其他建设用地等 村民住宅及其附属用地 只用于居住的村民住宅用地 大类 中类 小类 V 村庄建设用地 V1 V2 V11 V12 V21 V22 V3 V31 V32 V4 V41 V42 V43 V9 N N1 N2 E E1 E11 E12 E13 E2 E21 E22 E23 村民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 混合式住宅用地 兼具小卖部、小超市、农家乐等功能的村民住宅用地 用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各类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公共服务设村庄公共服务用地 施用地、公共场地 包括公共管理、文体、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宗教、文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物古迹等设施用地以及兽医站、农机站等农业生产服务设施用用地 地 村庄公共场地 用于村民活动的公共开放空间用地,包括小广场、小绿地等 用于生产经营的各类集体建设用地,包括村庄商业服务业设施村庄产业用地 用地、村庄生产仓储用地 村庄商业服务业设包括小超市、小卖部、小饭馆等配套商业、集贸市场以及村集施用地 体用于旅游接待的设施用地等 用于工业生产、物资中转、专业收购和存储的各类集体建设用村庄生产仓储用地 地,包括手工业、食品加工、仓库、堆场等用地 村庄基础设施用地 村庄道路、交通和公用设施等用地 村庄道路用地 村庄内的各类道路用地 村庄交通设施用地 包括村庄停车场、公交站点等交通设施用地 包括村庄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和能源等工程设施用地;村庄公用设施用地 公厕、垃圾站、粪便和垃圾处理设施等用地;消防、防洪等防灾设施用地 村庄其他建设用地 未利用及其他需进一步研究的村庄集体建设用地 非村庄建设用地 除村庄集体用地之外的建设用地 对外交通设施用地 包括村庄对外联系道路、过境公路和铁路等交通设施用地 包括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以及边境口岸、风景国有建设用地 名胜区和森林公园的管理和服务设施用地等 非建设用地 水域、农林用地及其他非建设用地 水域 河流、湖泊、水库、坑塘、沟渠、滩涂、冰川及永久积雪 自然水域 河流、湖泊、滩涂、冰川及永久积雪 人工拦截汇集而成具有水利调蓄功能的水库正常蓄水位岸线所水库 围成的水面 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坑塘水面以及人工修建用于引、排、灌坑塘沟渠 的渠道 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设施农用地、田坎、农用道路等农林用地 用地 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设施农用地 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 农用道路 田间道路(含机耕道)、林道等 其他农林用地 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田坎等土地
E9 其他非建设用地 空闲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地、不用于畜牧业的草地等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