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
特别委托项目申请书
课 题 名 称
项 目 负 责 人
负责人所在单位
填 表 日 期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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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一、项目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必须认真填写本《申请评审书》,并根据委托任务制定项目研究计划。
二、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特别委托项目暂行管理办法》,厉行节约,合理使用经费。
三、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研究工作,并提供研究成果(专著)。
项目负责人不能按期完成研究工作时,必须提前3至6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我办批准后可延期一次。
项目负责人完成研究工作后必须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向我办提出鉴定申请(若成果被省委、省政府相关领导批示或有关部门采纳,请一并附上)。我办在接到申请后的3个月内组织同行专家进行鉴定。鉴定合格者,由我办颁发结项证书;鉴定不合格者,项目负责人可根据鉴定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一次修改后重新申请鉴定,合格者可以办理结项手续,经过重新鉴定仍不合格者,按撤项处理,追回研究经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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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课题名称 性别 民族 出生 日期 研究 专长 所属 系统 联系 电话 邮政 编码 出生 性别 年月 专业 职务 研究 专长 年 月 日 负责人姓名 行政职务 专业职务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主 要 参 加 者 姓 名 学历 学位 工 作 单 位 预期成果 经费(单位:万元)
字数 千 字 预 计 完 成 时 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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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设计
本课题研究的主要思想、主要观点、主要内容、主要方法;重点和难点分析;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预期研究成果;本课题国内外研究状况述评,主要的中外文参考文献(篇幅不够可另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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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费预算
序号 1 2 3 4 5 6 7 8 年 度 预 算 经费开支科目 资料费 国内调研差旅费 小型会议费 计算机使用费 印刷补助费 管理费 其他 以上7个科目 预算经费合计 200 年 200 年 经 费 预 算 金 额 ( 元 ) 元 200 年 200 年 200 年 经费管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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