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 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的安全管理要求,以保证受限空间作业人员作业安全。
第二章 适用范围 适用于****
第三章 引用标准和术语
3.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 3.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
3.3受限空间作业:指在相对密闭、通风不良的有限空间内,有可能引发窒息、中毒、爆炸、火灾的作业。如:容器内作业、地下通廊作业、管道等。
第四章 管理职责
4.1安环科负责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4.2各部门负责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的制定及落实工作。 第五章 工作程序
5.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之前,各部门必须对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进行风险辨识。
5.2由安环科负责对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做出风险评价,经主管安全领导批准方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5.3作业实施及监护
5.3.1空气置换、通风、断开及检测分析
(1)受限空间存在有毒有害介质或含氧量不足的,应事先进行空气置换或通风(可采取强制通风或自然通风两种方式)。
(2)受限空间存在易燃易爆气体时,应先进行空气置换,再进行强制通风或自然通风。
(3)受限空间存在有毒、有害液体时,应先清除有毒、有害液体,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冲洗,冲洗后的废液要妥善处理;必要时,再进行强制
通风或自然通风。
(4)设备的有毒有害介质有可能进入作业空间时,应采取可靠的断开措施。
(5)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先进行含氧量分析和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分析。氧含量应在19.5%-23%范围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应低于GBZ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规定;易燃易爆气体应低于其燃烧、爆炸临界值。
5.3.2 作业人员要配戴好规定的个体防护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工作灯、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等。
5.3.3作业监护
(1)作业过程要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熟悉有毒有害介质的特性和应急措施。
(2)作业点或作业区域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要按相关规定的时间进行监测,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作业,执行应急措施。
(3)监护人不准擅离岗位,要随时与作业人员联系,并配备相应通讯工具。
5.3.4在空气置换、通风、断开、检测分析合格,个体防护完毕,监护人员到位后,作业人员方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作业人员应定时组织轮换。
5.4作业安全确认
作业结束后,清点人员,清理现场,经生产单位确认无误后,方可撤离;否则,重新返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