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 提交许可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1、 进入“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http://rr.mep.gov.cn/rsmsreq/)登录(新用户需要先
注册,老用户忘记账号密码的或登录异常的请在自贡核辐射交流群(群号:423042906)下载“丢失申报系统账号和密码登记表格-自贡 -样表”按样表格式填写信息发给管理员找回密码账号);
2、
进入系统后点击“许可证相关申请”下面子项“许可证申请”会弹出如下对话框:
3、点击“添加许可证申请”会弹出如下对话框,依照提醒填写完成“1.单位基本情况”:
4、填写完“1.单位基本情况”点击页面最底部“保存&下一步”进入“2.活动种类和范围”,点击“(三)射线装置”(涉及放射源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单位,填写前面两项目相关内容即可);点击“新增射线装置活动种类和范围”(装置名称格式为:中文名字+型号,请参照以下样图格式填写)弹出对话框如下所示:
5、添加完后点击“下一步”,进入“3.台账明细”(台账明细下设有三个台账表,分别为:(一)放射源、(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三)射线装置。有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单位需要填写相应台账明细。以下以(三)射线装置为填写示例):
特别注意:“装置名称”、“规格型号”要与前面一致,“类别”有Ⅰ、Ⅱ、Ⅲ类,请根据自己申报装置实际情况填写。“用途”点击右边下三角,会有弹出菜单供选择,按装置实际情况选择。“电压”、“电流”必须填写,“场所”与前面一致,“来源”填写装置生产商或经销商,“审核人、审核日期”由单位申报此表的人填写或辐射安全管理人员填写。“备注”填写本单位名称,“批量数量”按所申报装置实际数量填写。
6、添加完后点击“下一步”,进入“4.监测仪器”栏目,其中的“监测仪器、报警仪器和辐射防护用品登记表”,点击“添加监测仪器”可以对本单位所有监测仪器进行增减。“辐射防护用品”就所列清单后面填写单位实际持有防护用品的数量,清单里面没有的,请在“其他”里进行备注。
7、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下一步”进入“辐射安全管理机构”完善管理机构信息及相关人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