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院中药饮片调配操作规范
一、审方
1、接到处方后,处方审核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查,包括处方的医生,开方的时间;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剂量;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另煎、冲服;缺药,错写药名;错抓、漏抓等。审核无误后,方可调配。
(1)审查处方有无医师签字。项目不齐或字迹辨认不清的,审核人员将处方交还患者,并告知患者找开方医生补齐或书写清楚。
(2)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销售,审核人员将处方返还患者,并告知患者需经原处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和销售;
(3)处方所列饮片药房没有的,审核人员将处方交还患者,并告知患者找开方医生更换其他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处方中的药品。
2、处方审核合格的,处方审核人员在处方上签名,将处方交调配人员。
二、调配
1、患者交款后,处方交药房,由药房调配人员调配。
2、调配人员根据处方内容逐项调配。调配处方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药品,配方时,调配人员应认真、细致、准确。
(1)调剂过程中如有疑问,调配人员立即向处方审核人员咨询。
(2)调剂过程中必须按处方从上至下,从左到右进行调配。
(3)调剂过程中认真计算剂量、重量,不得缺斤少两。
(4)调剂过程中注意先煎、后下、包煎、另煎、烊化、毒麻药,需要
单独调配。
3、调剂完成后,调配人员在处方上签全名,将处方与饮片交处方审核人员复核。
三、复核
1、处方审核人员按处方对照药品逐一进行复核。如有错发或数量不符,处方审核人员立即告知调配人员予以更正。
2、复核无误的,审核人员在处方上签全名。将中药饮片交付给患者。
四、发药
1、发药的同时,向患者交待清楚药品的用法、用量、禁忌、注意事项等。如服药前后次序、服药时间、对某些药物服用后应作的检查及可能发生的情况等,对特殊病人如老年人、幼儿等的用药应作特殊交待。
中药饮片处方调配操作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