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为了降低成本,A施工企业未经任何许可,将所承包工程基础处理、大坝混凝土浇筑、泄洪洞等工程分包给当地的施工企业。监理人发现后,认为分包已成事实,并考虑到工期非常紧,要求该施工企业补报项目分包申请报告,并经审查,承包人所选分包人具备承包能力,同意分包。你认为监理人的做法是否妥当?请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A施工企业的说法不正确。发包人提供场地延误7天时间,属于违约行为。但是,这一违约行为并不构成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合同法》规定的由于一方违约对方当事人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的情形。
1)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2)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显然,题中所属发包人的场地提供延误违约行为不构成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2)监理人的做法不妥当。其一,任何分包均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合同之规定事先得到批准;其二,该项分包均涉及主体工程,依据合同法规定,不得分包。
【案例六】
背景材料
某供水公司投资一供水水源项目。为了避免售水的市场风险,在项目建设初期,与甲用户依照法定程序以价格0.35元/m3依法签订了供水合同。考虑到该供水工程建设难度较大,合同约定:若供水工程建成,则供水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价格给甲用户供水;若供水工程项目取消,则所签合同不发生任何效力。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随着供水市场水资源紧缺,同时,又不涉及到供水线路改造,该供水公司又以0.5元/m3的价格将水全部售于乙用户。签订合同时,乙用户并不知道供水公司已与甲用户签订了供水合同。
问题
(1)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供水公司与甲用户签订的合同属于那种合同生效的情形? (2)供水公司供水工程完工后,甲用户要求供水,供水公司的解释是,在供水工程完工前,与甲用户所签供水合同并未生效,因此,供水公司不受此约束,将水以更高的价格售于乙用户是合情合理的,试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说明供水公司的说法是否正确?
(3)若甲用户坚持要求供水的主张,法院是否应予以支持? (4)若供水公司供水给甲用户,应向乙用户承担什么责任? 参考答案
(1)该合同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情形。
(2)供水公司的说法不正确。尽管在供水工程完工前,与甲用户所签供水合同并未生效,但是,
合同已经依法成立。《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与解除。
(3)法院应予以支持。《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
(4)供水公司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与乙用户签订合同,应向乙用户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案例七】
背景材料
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上游面铺设混凝土预制块,合同采用《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合同技术条款中要求的铺设最大缝宽≤1cm,而合同中引用的某行业规范中规定的铺设最大缝宽≤1.5cm。
施工中,为了保证混凝土预制块质量,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购置更换了新模具、振捣设备,并增加使用了脱模剂,比原投标方案增加了成本。
问题
(1)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承包人与发包人就铺设混凝土预制块最大缝宽标准发生争议,你认为应如何确定标准?说明理由。
(2)承包人就混凝土预制工作提出了费用补偿。你认为监理人是否应予批准?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确定标准的方法为:
1)若合同中规定了合同规定标准与合同中引用技术标准的解释原则,应遵照其规定。 一般来说,合同中规定:合同规定标准优先,采用铺设最大缝宽≤1cm标准。 2)若合同中没有规定合同规定标准与合同中引用技术标准的解释原则,则按照明显证据优先原则,采用铺设最大缝宽≤1cm标准。
(2)监理人不应予以批准。混凝土预制块质量标准是合同约定的,未发生任何变更的情况下,承包人为保证质量所采取措施所需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
【案例八】
背景资料
某小型水利工程项目,设计图纸简单,全部工程项目工期预计1年,土建承包商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土建工程。但由于作标期短,而工程量大,承包商无法准确核算。开工后发生了一系列事件:
(1)承包商发现原来的基础工程支护方案过于简单,提出变更施工方案。新的施工方案造成基础工程造价的大幅度增加。承包商据此索赔费用。
(2)施工过程中,由于发生洪涝灾害,工期发生拖延2个月。复工后,由于水灾影响,人工工资普遍上涨,建材价格涨幅也比较大。承包商据此索赔费用
(3)业主对灾后的市场形势错误估计,拖欠了承包商1个月的工程款。用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承包商暂停施工1个月。
(4)承包商复工后,由于建设项目都处于复工的状态,一度造成建筑材料和人工的短缺。承包商所需要的资源量不能得到保证,工期拖延20天。
(5)承包商的施工设备受暴雨的影响,出现前所未有的故障。承包商被迫停工进行设备维修。
为此,承包商就所发生的设计变更、材料和人工费涨价、洪涝灾害、拖欠工程款、设备检修造成的停工等一系列事件,向业主索赔工期和费用。
问题
(1)按照计价方式分,合同分为几种形式? (2)业主电话通知变更是否适当?
(3)分析上述事件中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 参考答案
(1)按照计价方式分,合同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2)该合同变更形式不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合同变更亦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若在应急情况下,可采取口头形式,但事后应予以书面形式确认。否则,在合同双方对合同变更内容有争议时,往往因口头形式协议很难举证,而不得不以书面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本案例中业主电话通知临时停工,承包商亦答应,是双方的口头协议,且事后并未以书面的形式确认,所以该合同变更形式不妥。
(3)分析上述事件中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
承包商的索赔应当就固定总价合同的条款来认定索赔要求的合理性。
①固定总价合同是总价优先,承包商报总价,双方商讨并确定合同总价,最终按总价结算。通常只有设计变更,或合同中规定的调价条件,如法律的变化等才允许调整合同价格。如果设计变更在业主既定范围内,仍然按照原合同价格结算。
②洪涝灾害属于不可抗力,是业主应当承担的风险,工期和费用索赔合理。 ③业主拖欠工程款,承包商暂停施工,承包商的工期索赔是合理的。
④工程过程中修改施工方案,由于物价和人工费涨价所带来的风险应当由承包商来承担。所以,对于这部分费用索赔是不合理的。
⑤设备检修造成的工期延误是承包商自己的原因造成的。不应考虑承包商的工期和费用索赔要求。
⑥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所需资源短缺造成的工期延误,是由于承包商自己的原因造成的,故不予顺延工期。
⑦承包上改动施工方案是承包商自己应当承担的报价风险之一。对于固定总价合同,承包商应当承担的风险包括:报价风险,即报价计算错误、漏报项目和工程过程中由于物价和人工费涨价所带来的风险;工程量风险,包括工程量计算错误、工程范围不确定或工程项目未列全造成的损失、投标报价设计深度不够造成的损失。承包商对于自己的投标方案和报价的正确性和完备性负责;应当对于自己就招标文件的解释负责;有经验的承包商应当对施工方案的合理性负责。
【案例九】
背景材料
某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是单价合同,但合同中未约定投保事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也未办理保险。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遭受突如其来的暴风雨袭击,造成极大损失。后经清理和计算,因此灾害造成的主要损失如下:
(1)给已建工程造成破坏,损失计48万元。
(2)承包商有数人受伤,处理伤病医疗费和补偿金3万元。 (3)承包商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受到损坏,需修理等费用18万元。
(4)由于造成现场停工8天,承包商损失机械台班折旧费9万元.人工窝工费5万元。 (5)由于施工现场遭到破坏,清理现场需费用3万元。
(6)由于停工.清理现场以及修复水毁工程等导致工期预计拖延15天。 问题
(1)在工程建设中,风险类型主要有哪些?
(2)在工程建设中,风险管理的程序及其工作内容是什么?
(3)工程保险是转移风险的一种有效途径,请问工程一切险承保的内容有哪些? (4)根据本案例特点和工程风险责任承担原则,上述损失应由谁承担? 参考答案
(1)建设工程的风险主要有以下类型:
1)组织风险。在组织中,人是决定因素。人的素质决定了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费用。业主、施工、监理等单位人员的知识水平、工程经验、责任心以及工作能力等是影响工程建设的重要方面,也是重要的风险源。
2)经济风险。工程建设是经济活动,涉及合同价款、利率、汇率、物价、税收,以及资金供应等风险因素的影响。
3)管理风险。在工程建设中,往往涉及多项工作内容,需要多个施工队伍或多个专业工种、多种施工机械设备、多种物质进行运转,需要采取一系列质量、安全措施进行控制才能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同时在工程合同履行中由于受内外部条件的变化产生风险。
4)工程环境风险。工程建设受环境影响较大,如:地质和水文条件、自然灾害、气象条件等给工程建设带来影响。
5)技术风险。工程建设中,往往面对的技术问题比较复杂,同时技术要求高,在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制定以及施工机械、物质的配备等方面对工程的实施造成重大影响。
(2)风险管理包括策划、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等方面的工作。风险管理的程序及其工作内容是:
1)风险识别。根据工程建设的内容和特点,按照工程建设规律和要求以及工程建设条件,通过分析研究,找出存在的风险因素。
2)风险分析。根据知识和经验,运用科学的方法,对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其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影响程度,以确定风险大小。
3)风险控制。根据风险分析结果,制定风险管理方案,采取控制措施,避免或降低风险。
4)风险转移。将风险分散到不同主体进行承担,通过投保.分包等方式,转移风险。 (3)工程一切险承保的是在工程建造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包括:工程本身、施工用设施和设备、施工机具、场地清理费、第三人责任、工地内现有的建筑物和由被保险人看管和监护的停放在工地的财产等。
(4)突如其来的暴风雨属于自然灾害。发生自然灾害后,业主和承包商应根据风险责任承担原则,各自承担相应责任。该工程风险责任按以下承担原则进行分析:
1)业主承担工程安全责任。
2)承包商承担施工人员人身安全责任。 3)承包商承担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责任。 4)非承包商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应由业主承担。 5)新增的工作内容的费用应由业主承担。 6)非承包商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应由业主承担。
【案例十】
背景材料
某水闸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及合同管理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立即进行施工招标。
事件2:施工单位的投标文件所载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评标委员会向其发出了要求澄清的通知,施工单位按时递交了答复,修改了工期计划,满足了要求。评标委员会认可工期修改。
事件3:招标人在合同谈判时,要求施工单位提高混凝土强度等级,但不调整单价,否则不签合同。
事件4:合同约定,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有:①提供施工用地;②执行监理单位指示;③保证工程施工人员安全;④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⑤提供测量基准。承包人的义务
2011年水利工程造价培训案例分析习题集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