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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语文、数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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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语文、

数学、英语课程标准(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苏教职[2009]48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09.12.02 【实施日期】2010.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

语文、数学、英语课程标准(试行)》的通知

(苏教职〔2009〕48号)

各市教育局、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 》精神,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技能型人才培养水平,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职业教育课程改革行动计划的通知》(苏教职[2005]32号)的具体部署,我厅研究制订了《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语文、数学、英语课程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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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各校要认真组织对五年制高职课程标准的学习,及时组织相应的师资培训和教

研活动,提高教师把握和运用课程标准的能力,提高文化基础课程教学水平。

新公布的五年制高职课程标准自2010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届时,2000年发布实施的《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五门公共课程教学大纲(试行)》中语文、数学、英语教学大纲停止使用。

各地、各校在课程标准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意见和建议,请报我厅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处。

附:1.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语文课程标准(试行) 2.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数学课程标准(试行) 3.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英语课程标准(试行)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一:

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 语文课程标准 第一部分 前言

语文课程是五年制高职学生必修的主要文化基础课程。根据高等职业教育规律和培养目标的要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针对学生的文化、思想、道德水平和心理特点,五年制高职语文课程应体现基础性、实践性、发展性、开放性,为学生就业创业提供必要的语文素养。

《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以下简称《课程标准》)规定了课程的性质、目标和内容框架,是教材编写、教学实施、教学评价、课程资源开发、课程管理的基本依据。它具有统一性、普遍性和指导性。适用于省内五年制高职各专业。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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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高职毕业生必须达到《课程标准》中所规定的基本要求。

一、课程性质

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

五年制高职语文课程,以提高学生的语文应用能力和人文素养为宗旨,是学生学好专业课程,形成综合职业能力、创业创新能力的基础;对培养学生审美情趣,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实现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课程理念

(一)坚持文道并重,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综合发挥语文课程的教育功能 五年制高职语文课程要重视学生语文基础知识的掌握和语文能力的培养,结合专业特点和学生的学习基础、未来发展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读、写、听、说训练。要加强人文教育,注重发挥其德育、智育和美育的综合功能,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积极人生态度的形成,要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健康的审美情趣,塑造学生健全的人格。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

(二)坚持知行统一,强化实践意识,培养学生的语文应用能力

五年制高职语文课程应着眼基础,突出能力,注重应用,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建构知识与培养能力相结合。要在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基础上继续巩固学生的语文知识基础,通过语文实践活动,增强语文应用能力,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和探究能力;强化学生勇于实践、勤于实践、善于实践的意识,提高有利于专业学习和职业发展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为就业和创业服务。

(三)坚持基本要求与多样选择相结合,构建开放而有活力的语文课程

五年制高职语文课程应结合职业教育的特点,遵循语文教学规律,从学生实际出发,兼顾各类专业,精选学习内容,改革学习方法,使全体学生获得应该具备的语文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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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在基本要求的指导下,根据专业特点、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和发展方向,有选择

地、创造性地设计和实施课程;开发多种课程资源,采用多种教学手段和评价方式,改革教学模式,坚持基本要求与多样选择相结合,构建开放而有活力的五年制高职语文课程。

三、课程设计思路

(一)五年制高职语文课程要充分考虑学生原有的语文学习基础和未来发展目标,既要与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相衔接,又要与高等职业教育的总体培养目标相一致。做到起点恰当,目标相合。

(二)五年制高职语文课程设计既要充分考虑语文学科的一般任务、目标和要求,也要充分体现职业教育对语文学科的特殊要求。

(三)五年制高职语文课程包括必修和选修两个部分(见下图)。

(四)必修课程着眼于五年制高职学生应该具备的语文素养,是各类专业、不同学习基础的学生都必须掌握的基本内容,体现五年制高职语文课程的基础性。学生通过必修课程的学习,在语言文字的运用能力和人文素养等方面将得到应有的加强,在语文的探究和审美等方面得到比较协调的发展。

选修课程是必修课程内容和要求的拓展与延伸,体现五年制高职语文课程的开放性和发展性。其中,提高模块主要帮助学生更好地发展特长,培养探究能力,满足未来发展的需要;专业类模块主要帮助学生了解专业文化,提高职业能力,体现专业培养目标对语文课程的要求。

(五)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均按模块组织学习内容。必修课程共设计为两个基础模块,即“阅读鉴赏基础模块”、“表达交流基础模块”。选修课程设“提高模块”、“专业类模块”两个限选模块。“提高模块”设计为“阅读鉴赏提高模块”、“表达交流提高模块”两个部分,这两个部分均由若干子模块组成;“专业类模块”按专业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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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若干个子模块。学生在学完必修课程的前提下,根据学习兴趣、当前就业和未来发展

的需要,可从提高模块的两个部分中分别选修相关子模块的内容;根据所学专业选修相应的专业类模块。

(六)五年制高职语文课程建议开设四个学期,总课时不少于250。必修课程安排160课时左右。其中,“阅读鉴赏基础模块”64课时左右,“表达交流基础模块” 96课时左右。各模块的教学次序可根据需要灵活安排。选修课程安排90课时左右,其中,提高模块约60课时,专业类模块约30课时。选修模块可由学校根据学生的语文基础和教学实际自行确定教学时序。

语文课时的分布要适应五年一贯制的要求,体现文化课与专业课的渗透相融,专业类模块的教学可以适当后置。

实施学分制的学校,按16—18学时折合1个学分。学生获得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16学分即达到五年制高职阶段的语文学习要求。

第二部分 课程目标 一、总目标

(一)加强积累整合,巩固语文基础

在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学习的基础上,围绕职业能力和人生规划,进一步加强语文积累。掌握学习语文的基本方法,并能灵活适当地运用,解决阅读、交流中的问题。根据自己的特点,扬长补短,逐步形成富有个性和成效的语文学习方式。

通过语文实践,融汇整合知识、能力、方法和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的要素,培养并长久保持学习语文的热情和兴趣。感受语文在社会交往、职业活动与提升人生境界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增强语文学习的自觉性和自信心,强化终身学习的意识,切实提高语文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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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语文、数学、英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语文、数学、英语课程标准(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高等教育【发文字号】苏教职[2009]48号【发布部门】江苏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09.12.02【实施日期】2010.09.01【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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